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09 22:10:40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新华社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县纪委安排,近期,人社局纪检组对本局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形成了如下调研报告。
一、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通过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理清了党组、纪检组各自职责,党委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机制真正形成,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在年初的全县人社工作会上,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明确了工作任务,并与各分管领导、各镇人社所、各下属单位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在每月召开的工作谋划会上,都要听取上月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7月初,还安排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半年检查考核,真正做到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选人用人得到规范。在选人用人上,坚持发扬民主,无论是给组织推荐干部还是本局内部使用,都严格按照干部选拨任用条例要求,作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上半年我们机关内设股室干部轮岗交流中,严格按照程序,通过干部个人自荐、职工大会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公示、考廉后才下发文件正式任命。
三是教育监督全面加强。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通过局领导讲廉政党课、干部任前考廉、职工大会述职述廉等形式,大力开展廉政教育,上半年完成廉政调研文章2篇,报送廉政信息13篇。加强权力监督,健全完善了工作规则、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21项管理制度,力争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是纪检组履职得到保障。按照三转要求,人社局及时对局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让纪检组不再承担其他业务工作。同时调整了监察室主任,新增设了一名监察干部,配强了纪检队伍力量。对重大的信访件、重要的案件线索,我都要亲自批办,并给予人、财、物全方位的保障,确保纪检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五是作好示范表率。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五个一,坚持一岗双责,既抓好自身廉洁自律,又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廉政知识,带头述职述廉,带头接受评议,带头报告重大事项,真正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
六是切实正风肃纪。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领导班子及成员聚焦四风,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结合作风建设,局机关配备了3部指纹机,全体干部实行上班打卡签到,纪检组监察室不定期对干部纪律进行抽查。同时设立了便民服务大厅,将直接对外办事的6个股室集中到大厅办公,并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上半年大厅共接待办事群众1850余人次,接受政策咨询2000余人次,办理各种工作1237件;发放便民服务卡270多张,代办事项190件,有效促进了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二)切实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通过纪检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让他们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一是履行好监督责任,对《党章》、八项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查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作风纪律的人和事,上半年共组织作风纪律、工作任务落实等检查5次,查处干部2人,并对各业务股室重点工作和审批事项进行了监督,对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是履行好执纪责任,利用投诉举报电话、人社局网站、便民服务大厅的投诉举报箱等平台,广泛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对信访举报、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做到有案必查。上半年局纪检组查办案件2件,给予纪律处分2人,协助其他单位查办案件1件;三是作好问责,对作风纪律检查中出现问题或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工作人员和单位领导,实行一事双问,一案双查。在年初查处两名干部的同时期,也对其单位领导由进行了警示谈话,真正作到有责必问。四是加强纪检队伍干部建设,以群众路线教育和建五强队伍、筑反腐铁军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重新配备了监察室主任,增加了一名监察干部,配强了纪检队伍力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通过两个责任的落实,极大促进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部门管理得到了加强,工作得到了推进,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但由于真正落实的时间较短,很多东西还处在探索过程,因此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还不高,责任意识还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有些方面没有落实好,首要的问题就是学习不够、认识不深,反映在思想上就是重视不够,行动上敷衍塞责,不认真按照《规定》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些单位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不够重视,总认为廉政建设工作是的,没有把廉政建设工作同中心工作一样来对待,把工作任务一安排、分解,然后全部推给纪检组织,对落实过程关心少、督促少,从而导致廉政建设任务落实不力。由于主要领导不够重视,其他领导更不清楚自己在廉政建设中应该起什么作用,负那些责任,干那些事情,甚至出现五个一纪实手册都让别人代填的情况,显然没有落实好齐抓共管的要求。

二是工作落实还不到位,落实成效还不明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本来应该是党委主抓,纪委协助,但有些单位却本末倒置,让纪检组织去主抓,因此在工作落实的成效上就大打折扣。特别是一些部门领导,平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安排、不督促检查,全凭纪检组织去抓。而业务干部一般都忙于具体事务,对廉政建设工作更是平时不闻不问,对待检查零时搞应付,有的到年终可能还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干好那些工作,完成什么任务。
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中,从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到责任考核,已形成了一整套机制,但还不够完善。如工作机制不完善,导致廉政建设任务落实上责任不清,相互推诿,有些领导怕得罪人,不敢管人管事;在实行一案三问一案三查中,部门纪检组织要去查、去问主管领导的责任,而这些领导往往职级比他们还高,因而问责流于形式。在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考核指标的设置还不够合理,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及结果运用都不够理想,很多考核都是看资料、听汇报,工作的评价标准是看谁会说、能写,导致大家为了迎接考核而准备大量档案资料,作假应付,让考核失去了作用。
三、落实对策和建议: 
1、强化主体责任,做到齐抓共管。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规定》,要通过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一视同仁,解决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才能认真自觉地执行好《责任制》,才能以实际成果取信于人民群众,从而最终达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在《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中,党政一把手在贯彻执行责任制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五个亲自:亲自组织分解每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每个成员的具体责任和各牵头部门、协办单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每年至少要亲自主持召开两次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解决一至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亲自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汇报,对需要追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亲自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至少参加一个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明确了党政一把手是贯彻落实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和责任主体,要求党政一把手做到五个亲自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在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中贯彻落实三个抓好,即: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这样,才能使整个领导班子真正做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才能有力地促进整体工作的全面推进,才能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2、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到实处。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切实搞好责任考核工作。一要细化考核内容。把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达标率、分管部门责任制度落实率、廉洁自律规定落实率、单位查摆问题纠正率、群众认可率作为重点内容,全面进行考核。二要优化考核办法。组织考核,要做到听、看、查、议就是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汇报以及群众代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就是看制度、看落实;就是进行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就是组织群众评议。要扩大群众测评参与面,进一步增强参评人员的代表性、普遍性,提高参评人员的参政议政水平。三是考核结果要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于抓反腐倡廉工作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批评;对于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在考核过程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经济、行政工作考核相结合。对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要考核经济、行政工作完成情况,又要考核班子及领导成员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以及主要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意识。二是与领导干部的奖惩相结合。考核结果同年终考评挂钩,除了考评差的人员受到责任追究外,其分管领导干部也要受到责任追究。三是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特别是对新拟任的干部,由组织部以书面形式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凡在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对拟提任人员暂缓任用。四是与记功、评先进相结合。凡对领导干部考核发现问题的,在记功、评先选优实行一票否决制。
3、完善责任追究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尽快制订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保证责任追究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在制定《党负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时,必须明确追究的对象,除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政府以及所属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追究对象外,同时还要明确什么情况下上追一级,什么情况下上追多级,上限是多少,每一级应给予什么处分。界定违反责任制的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标准各是什么;界定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与组织处理的界限;界定组织处理与党纪政纪处分的界限;界定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间接责任与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还要明确地提出辞职制度等。对于存在多个环节的问题,比如选拔任用干部中出了问题,追究 哪个环节上的领导责任。可由纪检监察机关的监察室、审理室整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从案件的提起、立案、查证、审理和处分等环节,作出定性、定量的法规性诠释,为本地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具体的依据。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内容。要紧紧抓住本地区范围内比较普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加以明确。如:有的单位公款吃喝玩乐问题比较严重,那么就应把这个问题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内容;有的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经常发生挪用公款或专项资金、侵占、贪污集体资财,那么这个单位就应当把这类问题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内容;有的苏木、村干部利用职权多占地、占好地或将种地费摊派到农民头上的问题比较严重,那么这个苏木就应当将此类问题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内容。只有突出重点,责任追究才能有力度。突出重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就是要解决好责任追究是否得当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追究机制,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在这个原则指导下,由党委负总责,由纪委、监察、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组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追究责任的,在考核结论中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党委责成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对在当地有影响、有震动的重大案件中存在的应当追究领导责任的问题,要敢于曝光,敢于追究。同时,抓责任追究也要实行责任制,对有问题不去检查、有责任不去追究或追究不到位的,要追究承担责任追究任务的部门和领导人的责任。这样,可避免大家可以管,大家都不管的局面,也就不至于使责任追究落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 要切实负起责任,对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力度,保证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4c6381b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1e2d6f0.html

《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