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洁过好中秋、国庆节的通知15篇

发布时间:2019-11-26 20:39: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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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洁过好中秋、国庆节的通知15篇

【篇一】

各乡镇党委、县直及在集中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县纪委监委现重申纪律要求如下:

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中秋、国庆节期间,进一步严肃纪律规定,坚决做到“五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糖茶、蔬菜水果、土特产品等任何节礼;严禁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公款私人宴请、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乱发奖金、商业预付卡和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等场所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进一步抓好“两节”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过节纪律,防止不正之风发生。要切实抓好廉政教育,通过会议、谈话、短信等方式进行专项提醒,要求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断强化廉洁节俭意识。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县纪委监委将加强对“两节”期间的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快查、严处。对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篇二】

2018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现就“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守住底线。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以及使用公款安排旅游、高消费、健身和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节日期间除值班值勤车辆外,其它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定点停放;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主动担当,压实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两节”期间正风肃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实处。党组织书记和单位“一把手”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扛在肩上,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既要管业务也要抓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区纪委监委畅通了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办。针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新情况新特点,认真研究新办法新举措,组织专门力量,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篇三】

各党委(党总支),党政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节日期间人情来往密集,“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营造清正廉洁、文明节俭、和谐祥和的节日环境,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省纪委部署要求,现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各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一要强化教育。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克服盲目乐观思想和麻痹倦怠情绪,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二要强化管理。要抓住重要节点,明确责任,落实制度,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推动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要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立规矩,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三要强化监督。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要通过多种形式,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持标本兼治。

二、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要强化纪律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做到“九个严禁”

各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教师的纪律意识、廉政意识,切实做到“九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3.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

4.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场所。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

8.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9.严禁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要强化责任追究,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纪委办公室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各党委(党总支)及中层以上干部要将节日严明纪律、纠正“四风”的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并载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手册》,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四风”问题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个人要严肃追究问责。

【篇四】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单位党(工)委(组)、纪(工)委、纪检组:

2018年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及县委有关部署要求,继续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纠正“四风”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两节”期间,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自我约束,节日期间,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三是严禁用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四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五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六是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八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九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服务单位、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十是严禁参与各种“带彩”娱乐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执行“十个严禁”规定,尤其要结合中纪委近期通报的五起违规用公款购买高档酒水典型问题的学习,认真汲取教训,确保令行禁止。

二、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国庆中秋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紧盯时间节点早提醒、早介入、早部署、早检查,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杜绝违纪违规行为。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乡镇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

三、严格执纪问责,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力度,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坚持从严执纪,全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运用网络、微信等手段,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创新方式方法,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不知止不收敛,顶风违纪的要毫不留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

【篇五】

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2018年国庆、中秋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1.增强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通过多种形式,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在加大教育力度、严明纪律规矩的同时,认真查纠各类“四风”问题,按照学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要求,做好月报工作。

2.重申纪律,严守党规党纪。切实执行“八条禁令”,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3.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院纪委将紧盯国庆节、中秋节重要节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畅通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篇六】

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特重申、强调如下纪律:

一、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纠正“四风”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守纪律,令行禁止。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以下“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月饼等节礼;

3.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4.严禁违规变相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6.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7.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8.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9.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允许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

10.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对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节日期间,校纪委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对发现的违纪行为将严查快处,对各种不正之风零容忍,严肃追究责任。

【篇七】

各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弘扬清正廉洁、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真正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根据县委“正风肃纪360”活动部署,按照抓早抓小、抓好节点、防微杜渐的工作要求,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认清形势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以来,全县以“钉钉子”的劲头,坚持抓巩固与防变异并举,既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及时研究“四风”问题的新变化新形势,看住年节假日,组织多轮明查暗访,确保震慑常在,特别是今年以来,扎实开展了“正风肃纪360”活动,通过共同努力,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从严管党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提要求、明政策、严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洁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二要重申纪律规矩,强化刚性约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两节期间要带头执行“八个严禁”,即:严禁违规公款相互吃请,镇区单位不得宴请上级部门或有关领导;严禁公款购送白酒、月饼、商业预付卡或实物劵等节礼;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钓鱼、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借节日之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反重大工作安排、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以及其他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

三要强化执纪监督,严防“四风”反弹。各级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畅通监督渠道,聚焦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发放奖金津贴或福利等易发高发领域,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办,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篇八】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结合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要求,就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明各项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1. 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或土特产品;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3.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其他娱乐活动安排;

4.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礼金红包、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及各类有价证券;

5.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7.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及联欢活动;

8.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定点停放,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9.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10.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1.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提高廉洁过节意识。工委将在两节期间组织对各事业单位、各科室进行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一律问责。

【篇九】

各供货商、饮食公司、经营户:

为进一步打造餐饮中心清正廉洁、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环境,确保过一个欢乐、节俭、祥和、安定的节日,在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之际,特向所有供货商、饮食公司、经营户发出以下倡议及通知,请所有人员认真遵守。

1.严禁供货商、饮食公司、经营户向管理人员赠送礼品、购物卡、会员卡或提货卡。

2.严禁以私人聚会的名义邀请管理人员参加任何形式的吃饭,更不得以感谢、联络感情为由邀请管理人员出席各种宴会。

3.所有管理人员应严格要求自己,不得向供货商、饮食公司、经营户索要礼品,更不得以处罚等名目要挟供货商、饮食公司、经营户。

4.中心不接受任何单位、个人的赠送,任何以中心名义要求的赠送均不属实。

5.若发现在双节期间有各种违规或者收受礼品、钱物的,一经查实,中心将进行严肃处理。

6.请所有人员认真执行并相互监督。

【篇十】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部)室:

2018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刹住节日期间请客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促进全局(集团公司)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一是加强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用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关于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促进作风转变,筑牢廉洁防线。

二是严肃纪律。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不准借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不准用公款吃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不准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公车私用,不准以任何借口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从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抓好落实。结合“两学一做”活动,纪委要给科以上干部发送中秋国庆廉政短信,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落实制约措施,把好廉政关口;做好节日期间的信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维护地勘单位和谐稳定。

四是加强督查。各级党委、纪委要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严肃执纪问责;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前一时期个别地勘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问题通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领导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感性,严守纪律底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局(集团公司)纠正“四风”成果。

【十一】





































关于廉洁过好中秋、国庆节的通告





各乡镇党委、县直及在集中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县纪委监委现重申纪律要求如下:

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中秋、国庆节期间,进一步严肃纪律规定,坚决做到“五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糖茶、蔬菜水果、土特产品等任何节礼;严禁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公款私人宴请、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乱发奖金、商业预付卡和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等场所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进一步抓好“两节”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过节纪律,防止不正之风发生。要切实抓好廉政教育,通过会议、谈话、短信等方式进行专项提醒,要求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断强化廉洁节俭意识。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县纪委监委将加强对“两节”期间的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快查、严处。对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十二】

各党总支、支部,部门、科室: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将接踵而至,为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弘扬廉洁从医、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现就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红线,崇尚廉洁过节

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全院干部职工要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教育管理,明确纪律要求,营造舆论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倡导勤俭文明过节的新风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特产等礼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强化“四个意识”,履行“一岗双责”

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加强对医护员工的教育和管理,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防范,及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医院纪委监察室将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的顶风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持续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发现违纪违规问题隐瞒不报的部门、科室,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要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进一步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规政纪的严肃性。

【十三】

发布时间: 2018-09-28 00:00 信息来源:水利局 责任编辑:市水利局 点击量:575

各科室(站、公司)、局直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意见,严防节日不正之风,进一步打造清正廉洁、文明节俭、社会和谐的良好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廉洁过节意识

中秋节、国庆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的重要节点,各单位要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及早入手、提前预警,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模范执行各项规定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二、严明各项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十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节礼;

2.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

3.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走访;

5.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6.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7.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及联欢活动;

8.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

9.严禁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

10.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两节”期间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追责,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十四】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圈子文化”,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校园政治生态,现就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干部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规定

1.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2. 严禁公车私用;

3. 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日礼品;

4.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5. 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钓鱼、娱乐等活动安排;

6. 严禁收送礼金红包、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及各类有价证券;

7. 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

8.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9.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加五类“酒局圈”;

10.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各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廉政谈话、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抵制“圈子文化”,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洁良好风气的形成。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监督渠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

【十五】

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抓好作风整饬,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好中秋国庆“两节”,现就“两节”期间严肃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严明“六项纪律”,执行“八个严禁”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秋国庆两节“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严禁以任何形式搞相互走访、吃请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招待他人旅游;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或者利用培训中心、食堂等场所吃喝玩乐;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是坚持上下联动,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管住配偶、子女等身边人,在正风肃纪和廉洁从政方面做出表率和示范。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秋国庆“八个严禁”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抵制和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区纪委监察委将在节日期间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者,一律从严从重惩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全区各单位部门及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积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八个严禁”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全力营造廉洁过节、文明过节、清爽过节的节日氛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35490bc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2c4b562.html

《关于廉洁过好中秋、国庆节的通知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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