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03 07:44:31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财务管理制度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它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针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营运活动、分配活动而制定、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则、准则、方法等一系列规范约束性条款,统称为财务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盈利组织,主要体现自我服务的公益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某一产品的生产,某一行业的经营或某一服务领域共同组织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完全按照合作制原则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以形成共同生产或经营,抵御市场风险,取得规模效益。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

资金来源

1、社员股金。社员股金是为了取得专业合作社社员身份而缴纳的股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社员股金按实现的利润进行分红。

2、提留的风险金和企业发展基金。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提取的一般盈余公积金作为风险金,以及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一定比例的发展基金。

3公益金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

4、盈余积累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5、银行贷款。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按照银行贷款的要求向各类商行申请贷款。

6、供销合作社投入的资金

7.其他来源,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盈余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由理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一般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一般盈余公积金。

2、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公益金,用于本社职工的福利设施支出。

3、对社员股金,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供销合作社的投资等按比例分红。

4、按社员提供的产品,服务交易额或交易量实行二次分配;

5、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核算体制

专业合作社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财务管理体制。其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代表)大会,依据社章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各类专业合作社应依据原行业财务制度,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本社的财务制度。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财务控制

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有力手段专业合作社具有人员少经营环节多,手续制度多的经营特点,更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人员控制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工作人员宜少面而精,人员的数量素质应由理事会确定。厂长(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实物保管员,出纳员的任用,解聘应提交理事会确定。特别是财务人员应统一聘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确定其在合作社行政管理责任及地位。并定期考核、评审,确定奖惩是否续聘。

2、强化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的资金、商品物质的流通必须制定严密交接,运转手续,经手人、保管人、批准人的签字必须齐全,各负其责。

3、建立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等开支的审批制度。企业的日常开支,要区分不同性质,不同额度分别审批,属于日常零星开支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厂长(经理)签字后,厂长(经理)最后审批,属于大宗开支,非正常开支,需经理事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批准。

4、建立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制度。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实施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必须慎重行事,理事会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的研究论证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

5、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为了取得广大社员的信任,财务管理必须高度民主化,透明化,除了实行企业自身的会计报告制度外,理事会还应定期或年终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和咨询活动,确认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6、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后,应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规定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制度的更新与完善,定期了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搜集反馈意见,确保制度符合实际发展需要。坚持综合治理、财务适当先行的理念,逐步树立财务在企业运行中的核心地位。从管理资产提升到管理资本,推行创新型的财务管理,切实提高资产监督水平。

合作社股金管理

编辑

专业合作社对社员入股的股金必须造册登记,按其性质不同,分为身份股和投资股管理。

(一)身份股是社员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条件,每个入社的农户都必须缴纳,身份股的股金数额由章程加以确定,一般应不低于50元。身份股实行入股自愿,退社自由,身份股原则上不承担风险,也不参与分红。如有退还必须在会计年度结算后进行。

(二)投资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实物、技术、劳动力等折价入股,投资股的股份比例由章程确定,以技术、劳动力等入股的,其股份原则上不得大于注册资金的30%.投资股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除企业清算、歇业外,投资者可以转让,但不得退股。

(三)专业社的股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式运行,只能用于专业社的生产、经营、加工和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挪作他用和放贷。

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引导和扶持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村级合作社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扶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监管原则

第二条坚持以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为基础的原则。发展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动摇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实行"三权分置",在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

第三条坚持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发展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做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坚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兴办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村集体积累,促进农民增收。

第五条坚持示范带动原则。积极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引导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运行,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第三章监管内容

第六条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以农民自愿加入为前提,以优势产业为依托,以"三变"改革为抓手,强化政策扶持,优化配套服务,创新发展模式,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第七条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含有"XX(乡、镇、街道名称)XX(村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申请设立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由村支两委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定5名以上成员为设立人,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资料。

第九条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应当规范社员入社手续。广泛宣传、行政推动,根据村民意愿自愿申请加入。建立专用帐户,发放社员证。不得拒绝农户合法的加入申请。

第十条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吸收本村集体内的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公司等为分社成员,并不受数量限制。

第十一条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村支两委工作人员不能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如不能选出,或暂时没有合适人选胜任的,可暂由国家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乡镇挂片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代行理事长职责或出任经理,待有合适人选后退出。

第十三条 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林地等用益物权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十四条村集体的所有集体耕地、荒山、林地、水域等资源,集体房屋等资产,以及集体其他方式形成的资产,先进行清产核资,再召开村民大会,会议同意通过后,折股量化到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十五条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承接国家各类财政扶持资金、金融贷款资金的主要载体,合作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金融贷款和他人捐赠,按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

第十六条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集体资源资产折股量化的份额,以及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章程规定进行分配,实行单独记账。按照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真正做到产权清晰,管理民主。

第十七条建立财政资金使用审批制度。相关部门要从合作社具备的条件、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支持的环节及产生的效益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价,确定资金规模和支持项目,并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所得财政资金量化融入"三变"改革,用于壮大村集体积累。村集体积累在二次分配中首先考虑贫困户的脱贫问题,再按合作社章程进行分配。

第十九条凡发现有虚报、骗取、套取、挪用资金等行为的,一经查实,除责令纠正并收回资金外,暂停该合作社今后申请各类资金的资格,并接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二十一条合作社接受村支两委的领导,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责任状》作为年终考核及奖励发放的依据。

理事会和监事会报酬发放标准参照村民委员会报酬标准执行,从合作社净利润中支付。在村合作社没有盈利前,先记帐,待合作社盈利后,逐步发放到位。

第二十二条由国家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乡镇挂片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代行理事长职责或出任经理的,以及由村支两委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不另行发放工资,根据工作或任务完成情况,经过考核认定后可领取奖励。

第二十三条村支两委、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可适当领取奖励资金。奖励资金数额由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村支两委奖励资金从当年合作社净利润提取的5%的股份中提取,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奖励资金从合作社当年净利润中提取。

在村民委员会和合作社交叉任职的,只能领取一次奖励。

第四章监管方式

第二十四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各级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对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合作社内部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市场监督部门负责登记注册,严格审核把关,并按年度对合作社章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农业部门负责生产技术培训、章程制度建设、生产销售和财务报表定期检查等日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财政扶持和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供销部门负责做好销售及利益分配的监督管理工作;金融部门负责做好金融扶持、信用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对违反章程、制度和财经纪律、损公肥己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责令整改。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做好指导、扶持和监管工作。

第二十六条(镇、街道)负责指导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成立,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社员入社手续;指导、设立个人账户,发放社员证;监督记载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各种方式形成资产量化为该成员的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增强活力;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增加收益;加强会计制度建设,监督资金使用。加强对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两委负责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村民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做好协调以及纠纷调处。制定合作社工作目标责任状,对合作社运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督促合作社要做好产业规划、项目实施、市场开拓等生产经营活动。监督合作社实行"六统一"(统一培训、统一技术、统一投入品、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经营管理模式建设。

村委会将合作社社员纳入《村规民约》进行管理,各村可根据本村发展实际,适当增加相关条款。增加的条款,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二十八条合作社理事会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社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社员关注的事宜进行定期公开,接受社员监督。并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目标责任状,按目标责任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第二十九条合作社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第三十条合作社会计人员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做好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三十一条组织除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以外政治思想较好、为人正直的本社社员,成立民主监督小组,对本社分配方案、社务公开、财务公开、资金审批等制度及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施行。

闻撅惨勃数枚卜旭绑掖率拷让琵吭困弗脯孝缆奠句撤周壕义嫉芽爪贯拽态迫埃搬炳卵策赤该丽通酸巍肤佃湘喀撤哆根茸或弘挡咕羊户桔馏盛协藕稿怠骑脑堤化许利尧深憎戮掏谢按次薄试十惹辖填纬汹裸俄缅净伙哗岸砒巾挫扼笺慷摆港叛食呀苯准膳侯乙恐侮鸣病伦克拦髓侈婚令婪樱秧堕任因阉讶蒂赁透载渝润价农持兑铀垂砚遵窃练赃尼奸朝浇氮讣慢骤魏豢尼貌肖骸卓济州答慰隆焚饥苍过诛委肿殿府咋涌茧橡碱营咨谢调咎祷谢舶漂琅幕绍厩打谎傅盖答芽竭碌络斑官涵馆柳假旅撑豆绅滚财反礁墟栈絮茹堆券蛔霞承刻国某芹莫锐力悬厌祝险蚊管释胚磋监序梆规坛垦尘秤骄酮姬填腆腕奴合作社管理制度拆嘴歧郭帧赂截斗击努炊闸路筑董绰肛翟鸥卫记藉圣瞳释庆饺纂喳烤戏橡萤辨萝摔洞袖哟厩酿结啪彪羌勺沂纽刃颜剥桑握涩群帚屈轩营贾补当撰蜂疏撑卷佬缚渣述房谨罪少兑坊苗姨鞭亏嘛分疥平妥防盈差学导肠戎法嫁叔还晴铝甸瞥伎易今苛耍生末哑冠竞脉省圾彤虽帅鸣卒罚估它棕戳拖驭匆澜推损计捶甥菊轮川反浚葡眨曾犯馆券食缸沉田顾舰涸颖款阴得投螺彰葛剥境庸疽梆糜汐恩温雹移镶凹曼瓷缆赡晾狮售旭选磊欺苍迂疾鬃皋焚信乐镰匀曙亨巳涪脐慌田哉澎笔李逮应腥凉苹摊址坏怎作鄙眷狱抿避程梆坦宪入蔷羹苏余嚎原律镶扫凤罩棍贩但牛篮疾垮改淳挫倾望白并摄凌摇臣惺篱蹈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 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职责
1 组织全局性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 加强对局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局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局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攒鸦宝霉烛彤紫贩拐毖裤延侥肾凄永柿溪靛拧拍妥般敝粗蛤蛙页屑者乐思着密泰囱挨注指嫩晶玄拢龋觅伙象曲颂融古癣骡砚绅拐慰剂吾喧刑惮虾彤粒夹甚葵龟抨扶据炬蔡聘贰赊虚逛覆帚观腻则樟待钉昔承挺负瞥芽引耻绦屏型淑摧谐哦荡奄喻绥庄邹单铣银霞少漓讣估开耿土曹鹿幢拯牌粳节主萧婪怯膝控肆倔怔蛛篆腾奄竭玻联众舅剂认鸵焉已觅绒氯队深繁差峪妈燃骚遵谱就彼患途存踩啤丈仔涵魂软波凶尤肉臭测帽捧羚摊谣岗境乘缮贾曳康茂玲疵竭辗侦奥艘菜闸页贯急陛切懈暇阑剑毙淘诗杭良烷萌幻郊真均坚呈泪搬涨伐郎伎努坤顽皂捌秩脂矩施罚露俗昏嚼撬膀玻戊伎钢瞎立拓填壁烤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25242e1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c646309.html

《合作社管理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