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奖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2016-05-08 23:24:4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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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奖评选细则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正式刊物报道、表彰的公益活动、志愿活动、先进事迹;

2、 受到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新闻网页、校园新闻网页——安财要闻、《安徽财经大学报》报道、表彰的公益活动、志愿活动、先进事迹;

3、 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活动受到安徽财经大学相关相关职能部门、经济学院表彰三次以上的;

4、 见义勇为者。

本次精神文明奖由学院进行审核,学生处抽查。申报的同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无违纪现象。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按照评选细则的要求进行材料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和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拟评学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方可在学工系统中提交学生精神文明奖。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14e0e4d83d049649a6658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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