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

发布时间:2019-03-16 16:33: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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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业品购销

【发文字号】晋市政办[2011]12

【发布部门】晋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01

【实施日期】2011.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1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一年三月一日

晋城市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整顿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全省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整顿规范与发展创新并重,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审批管理,打击各种违规建设和经营行为,建立成品油市场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的行为。

二、整顿目标

从现在起到20114月底,争取用二个月的时间,对违法违规加油站进行彻底查处;加油站建设符合规划,布局基本合理,手续齐全,合法经营;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黑油罐车的非法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专项整治,为培育和建设科学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成品油销售服务网络体系奠定良好的基础,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三、整顿内容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的原则。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的问题,明确目标,重拳出击,对未按程序经商务、国土、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安监、消防、环保等部门审核批准、擅自建设的加油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一)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认真调查摸底、严谨细致核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对所有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依法立即查封、关停,停止建设和经营行为。

(二)对不符合国家及省加油站设置要求(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县乡道路每百公里20个)、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查处的查处,该取缔的取缔。

(三)对符合国家及省加油站设置要求的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后,按下述情况处理:

1.对已列入《晋城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加油站,按照省商务厅、国土厅、建设厅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山西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 》(晋商改〔2007472号)的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2.对未列入《晋城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加油站,按程序列入晋城市十二五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0ce9c9a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a1687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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