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银发[2011]67号)
【法规类别】存款
【发文字号】银发[2011]67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11.03.18
【实施日期】2011.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
(2011年3月18日 银发[2011]67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合理增长,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3月25日起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执行19.5%存款准备金率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执行20%的存款准备金率。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0caa227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aecaa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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