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证明
包头医学院教务处: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同意接收闯振颖于2017年2 月17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到我单位实习。实习期间,我们将按照医学生临床毕业实习管理规定和实习大纲要求严格管理,精心指导。如果该生表现良好,我院将在该生毕业后录用。其他事宜另行商议。
我单位性质:公立 二级甲等 中医综合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
县中医医院
医务科
2017年 2 月17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0085ceb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0c708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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