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创建金融生态环境示范镇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1-10-21 12:31:4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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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镇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运行质量和效率,促进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扎实推进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银企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扎实推进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优化金融运行环境,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经过2-3年的努力,把我打造成为社会信用状况明显好转、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金融运行质量明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信贷支持稳健有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的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具体目标如下:

(一)社会信用意识明显增强

1、社会金融法制意识和信用观念明显提高。社会公众对有关金融法律、政策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有较高认识并积极参与;借款人讲信用,按期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无恶意欠贷欠息行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借款逾期率在8%以内;公职人员及银行从业人员新增借款逾期率在5%以内。

2、金融机构权益有效维护。无不正当干预金融机构自主经营行为;无悬空、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信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执行力度大,年案件审结率达85%以上,执结率达80%以上;对涉及金融的案件查处有力,年案件办结率在80%以上。

 3、社会征信体系完善。在完善和推广、应用银行信贷咨询系统的基础上,积极构建“一个平台”、“两个机制”,全面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二)金融体系稳健高效

1、金融机构内部运行稳健高效。金融机构严格自律、内控有效、竞争有序,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重大金融案件和责任事故。各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2、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完备。结算渠道畅通、快捷、便利;中间业务品种齐全;服务手段健全、完善;业务开展文明优质

(三)经济金融“双赢双活”
  1、信贷投入积极有力。保持信贷总量稳步增长,贷款增速顺应经济发展要求,新增贷款不低于当年存款增量的60%,年增长速度不低于20%

  2、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县域经济发展状况良好,经济结构趋向合理,能积极培育有一定特色优势的支柱产业,能及时提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调控要求、讲信用、有市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和项目;金融反哺经济稳健有力,政银企之间的资金、信息等要素合理流动,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在本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金融生态环境评估考核办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信贷工作指导意见;抵贷资产处置税费减免办法、信贷资产抵押评估收费优惠政策等

(二)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与各村(社区)、各责任单位签订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三)组织实施。根据总体部署,落实各种措施,扎实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例会,强化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确保各阶段性目标顺利实施。

  四、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标语、宣传资料、简报、专题活动等方式和上街宣传、下乡宣传、媒体专栏等渠道,广泛开展社会信用宣传,让信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民的信用意识,构建“诚信光荣、无信可耻”、“守信获益、失信失利”的信用理念,增强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创建氛围。

(二)整治信用秩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开展公职人员“清欠”专项行动。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清收公职人员在金融机构的欠贷欠息,建立欠贷欠息名册,限期归还贷款本息。

2、整治企业、单位逃废债务行为。建立有意欠贷欠息和恶意悬空逃废债务企业、单位“黑名单”曝光制度,组织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清偿金融债务,保障金融债权。金融机构对失信企业、单位实施金融联合制裁,依法限制其开户、结算和贷款、授信等行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贷款逾期率在8%以上者,可采取财政扣款方式予以扣收。

3、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抓好银行信贷征信体系、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和农户信用档案等三大信用平台建设,加大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力度,规范发展信用中介服务,促进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的广泛应用,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本源上规范社会信用行为。

(三)加强金融监管,积极防性金融风险

1、探索构建金融稳定长效机制。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要认真做好系统性金融风险预防、监测和防化工作,依法加强监管,强化监管措施,严格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监测体系、评估体系和应急处置预案,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

  2、依法整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公安、银监等有关职能部门要联合行动,打击、取缔各种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对民间融资行为进行依法管理,正确引导,消除金融风险隐患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健全激励机制,优化运行环境

1、建立信贷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信贷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对银信部门信贷投放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适当奖励,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的同时,开展信贷营销,创新信贷产品和支持方式,优化信贷服务,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2、规范、优化政府中介服务。相关部门在信贷抵押物品的评估、登记等方面适当简化手续,降低收费标准,避免重复评估、登记及收费现象,促进信贷业务的顺利办理。积极推动、发展企业外部信用评级,实现与银信部门内部评级有机结合,为企业贷款及授信创造条件。在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给予财税等方面优惠政策,扶持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在抵贷资产处置方面给予适当税费减免,帮助银信部门盘活信贷存量。

3、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通过财政注资、民营资本引导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4、督导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督促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以赢得信贷支持。

5、积极搭建银企协作平台。要及时向银信部门和企业发布产业政策、信贷政策、行业发展规划、重点扶持项目等信息,建立重点支持、培育项目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洽谈、项目对接、信贷营销等活动,主动为企业融资和项目建设牵线搭桥,增进银企间的互信与合作。

6.充分发挥保险对经济的补偿和促进作用。大力发展县域保险服务组织,使保险服务延伸、覆盖到全县城乡。创新、开发、推广符合城乡实际的保险产品,提高生产保障水平,强化风险分摊机制。

五、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黄沙镇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工作的指导协调、具体推动以及对各村的考核验收。有关部门要相应组建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精干力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f3d9409bb68a98271fefac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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