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蒲城花炮 DB61XXX07 - 2012《烟花爆竹用木炭》标准

发布时间:2013-06-26 14:59: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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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 蒲城花炮

DB61XXX.07——2012《烟花爆竹用木炭》标准

编制说明

一、工作概况

201099,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蒲城县政府的申请,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颁布了《关于批准对蒲城花炮实施地理保护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04号公告),批准蒲城花炮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产地范围为陕西省蒲城县兴镇等1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专用标志使用范围为蒲城花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烟花爆竹、花炮用原材料的生产者。

根据总局2010年第104号公告规定要求,陕西省蒲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年成立了“地理标志产品蒲城花炮省级地理标准”的制标领导小组和标准编制组。制标领导小组根据公告中质量技术要求(见公告中附件5),结合蒲城县花炮生产实际,以及经费的承受能力,经充分讨论,确定制订地理标志产品蒲城花炮《烟花爆竹用木炭》等8项地方标准。其中产品标准5项,原材料标准2项、立项标准1项。产品标准、原材料标准2项共计7项标准于20127月底完成初稿,立项标准《烟花爆竹 杆架烟花》待时机成熟后再制订。按照标准制订程序,蒲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写了项目计划,进行了可行性论证,编制了项目任务书,并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

蒲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提高标准编写质量陕西省烟花及民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技术人员负责共同标准的制定。

本标准编写组认真学习现有国家标准,收集相关产品标准资料。烟花爆竹用木炭无单独的国家标准,木炭现有的国家标准有GB/T17664-1999《木炭和木炭试验方法》,该标准规定了木炭主要指硬阔叶木炭、阔叶木炭和松木炭,在工业上主要用于结晶硅、二硫化碳、活性炭、有色冶炼以及合金等工业。考虑到蒲城县烟花爆竹用木炭在原料、生产、使用中有其特殊的要求,在制定本标准的过程中这些特殊性得到充分的体现。

本标准于20127月中旬完成初稿,于726日在蒲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持召开的标准征求意见会议上广泛征求企业的意见。参加会议的有烟花爆竹产品生产企业和原材料生产企业,共计近二十人。会上,企业就自身企业关心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见意见处理汇总表)。征求意见会后,编写组认真分析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大部分得到了采纳。修改后的标准稿,又在蒲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网站上公布一个月,再次广泛征求意见。在网站上公布后未收到征求意见。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标准编制原则

DB61XXX.07——2012地理标志产品蒲城花炮《烟花爆竹用木炭》产品标准是组成蒲城县地理标志花炮产品标准的系列标准之一。标准内容主要是根据烟花爆竹用木炭的特点,参照GB/T17664木炭和木炭试验方法》,部分技术要求高于标准的规定,符合地方的技术参数高于国家标准的制标原则。

DB61XXX.07——2012地理标志产品蒲城花炮《烟花爆竹用木炭原材料标准的制定是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的需要,属国内首次制定,填补了国内烟花爆竹用原材料标准的空白。

DB61XXX.07——2012地理标志产品蒲城花炮《烟花爆竹用木炭原材料标准的发布实施,是制定蒲城县地理标志花炮产品标准(体系标准)的需要,是规范、提升、发展蒲城花炮产业的需要,标准的制定能促进蒲城花炮实施地理标志产品获得可靠保护,能保障蒲城花炮产业的健康发展,将为蒲城花炮安全生产发挥积极作用。

2、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共分7章,基本吸收了GB/T17664木炭和木炭试验方法》中相关内容,部分技术要求严于上述标准的相关规定,并增加了吸湿率指标

本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用木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蒲城县保护产地范围内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企业生产烟花爆竹用木炭的制造与验收。

3、增加或修订的相关内容

1)、范围章节中明确限定了蒲城县保护产地范围内企业所生产烟花爆竹用木炭,且需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企业。

2)、增加了3烟花爆竹用木炭的定义,主要是指用蒲城特产的梨木或椿木烧制的木炭

3) 4.2条款中规定水分指标要求为不小于6%,低于GB/T17664中各级木炭的水分要求值,是由于烟花爆竹用木炭在用于烟花爆竹产品时,过高的水分会影响到产品的使用效果。如在引火线药剂中,水分含量高会使引线断火。

4)4.3条款中规定了灰分应不大于5%GB/T17664中阔叶木炭的合格品指标,是GB/T17664中要求最低值,其测试方法和测试条件沿用GB/T17664的方法。主要是考虑蒲城梨木为硬木炭,灰分含量相对较高,这种高灰分的木炭在烟火药中使用对控制燃速起到较好的作用,烟花效果也较好,这也是蒲城木炭的一大特色。

5)4.4条款中固定炭应不小于78%,为GB/T17664中硬阔叶木炭的优级品指标,其测试方法沿用GB/T17664的方法。

6)、在4.5条款中增加了吸湿率指标。吸湿率是烟花爆竹用药剂的一项重要指标,药剂的吸湿性过大,从空气中吸取过多水分时,可降低烟花爆竹的燃放效果和烟火效应,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和引发事故,因此,我们将吸湿率作为木炭的质量指标之一。

三、主要实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本标准属蒲城县地理标志花炮产品标准,保护产地范围为陕西省蒲城县兴镇等1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也就是说,被保护的13个乡镇中有生产升空类产品的企业可申请蒲城县地理标志花炮产品执行本标准。

该标准制定后,我们对蒲城县一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木炭产品进行了测试,结果表明该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四、知识产权说明

本标准由蒲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蒲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烟花及民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共同制定,双方同意蒲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蒲城到境内独立使用。知识产权属双方共享。

五、产业化情况,推广运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等情况

蒲城县经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法生产企业有120余家,烟花爆竹产品是蒲城县主导产品,同时带动相关专业的发展,近10万人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以及配套产业的相关工作。目前正在改造提升待改造提升后,烟花爆竹产品的年产值将大幅度提高,将给蒲城县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

六、采标情况

未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

七、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有效标准的协调性

制定本标准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0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GB10631《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等相关标准的规定,保持了协调性,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有效标准无矛盾,协调统一,可操作执行。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重大分歧意见。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推荐性标准还是强制性标准)

根据本标准前言中规定: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是蒲城花炮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为强制性标准。

十、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

本标准备案后应组织蒲城县相关企业认真学习标准,动员企业申请地理标志产品。经批准后,该企业的烟花爆竹用木炭产品就应严格执行此标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销售环节,并保证蒲城花炮实施地理标志的信誉。

十一、废止现行相关地方标准的建议

DB61XXX.07——2012地理标志产品蒲城花炮《烟花爆竹用木炭》产品标准属蒲城县地理标志花炮产品标准之一。本次标准首次发布。

十二、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本标准是为蒲城花炮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而制定的标准。希望尽快备案,落实地理标志产品获得保护,支持蒲城县政府申请批准的蒲城花炮早日实施地理标志。

20128


陕西省烟花爆竹用木炭》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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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f169b85daef5ef7ba0d3cf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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