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经办流程

发布时间:2011-09-19 15:59: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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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生育妊娠登记流程

所需材料:1、《医疗保险证》及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

2、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生育保险专用章);

3、妊娠试验化验单;

4、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已婚参保女职工应于怀孕后10周内,本市定点医院开具《妊娠诊断证明》10日内,持“生育服务证”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所在社保分中心办理妊娠登记。

备注:生育服务证办理需携带手续如下:1、夫妻两人的结婚证;2、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3、户口本及夫妻二人的身份证。登记后你在医院门诊处就可以联网结算了,也不是所有的检查都不用花钱的.你登记后就去县医院做第一次筛查,然后去镇医院带着检查报告建立孕妇手册,然后就定期去县医院去检查吧.

计划生育手术、产前检查实行联网结算

参保人员持医保证、医保卡可以直接在生育保险联网医院进行刷卡结算,计划生育手术费在门诊刷卡结算时按照定额标准给予支付,超出的费用由参保人员担负。产前检查门诊刷卡结算按照妊娠的周数按限额审核支付,妊娠不满12400元,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600元,妊娠满16周不满28800元,正常生育或不满28周以上的1100元。

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1)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2)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费用。

3)个人要求实施剖腹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

4)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手术(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和终止妊娠医疗费支付标准是多少?

生育和终止妊娠医疗费的报销,实行按定额或按项目支付的方式。

1)按定额支付就医项目:自然分娩3000元;人工干预分娩3100元;单纯剖腹产3600元;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剖腹产伴卵巢囊肿切除术、剖腹产办子宫切除术、剖腹产伴阑尾切除术各3800元;流产260元;高位人工流产600元;三级医院引产1600元;二级医院引产1300元,以及医院引产10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e5e1b9a51e79b89680226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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