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1-2012学年技工院校免学费
申报和材料归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属各技工院校:
为做好2011-2012学年全市技工院校免学费工作,现将免学费申报工作和材料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精神。2011-2012学年免学费政策的覆盖范围为:
1、涉农专业学生;
2、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除去涉农专业以外的一、二年级在校生的25%确定;
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在校一、二年级城市学生的15%确定(县镇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列入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内)。
各院校要严格执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以上免学费覆盖范围进行免学费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公示、上报等工作。
二、免学费电子申报注意事项
各技工院校必须正确使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以下简称《系统软件》),在学生信息注册的基础上进行免学费学生的申报工作。
请各技工院校根据学校在校生数及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将各级财政资金资助的一、二年级(公办院校涉农专业含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在《系统软件》中进行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请参见《<系统软件>免学费工作申报流程及具体操作方法》(附件1)
市属各技工院校11月15日前通过《系统软件》完成免学费标准设置操作,11月21日前须完成免学费资助学生申报审核工作。
三、免学费业务受理及审批
免学费业务受理及审批时间为2011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审批时院校需带材料包括:
1、学校申报免学费文件。文件中须包括学校免学费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学生申报情况、学校审核和公示情况。并说明2011-2012学年在校一、二、三年级人数,涉农专业、农村户籍、城市户籍分年级人数;经个人申请及学校公示后符合申报免学费一、二年级人数、涉农专业、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分年级人数。加盖院校公章。
2、技工院校免学费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数据须从《系统软件》中直接导出生成,确保与《系统软件》中数据一致,一、二年级分别装订成册,每册50页,自行制作汇总表封面(附件4)。
3、2011-2012学年度技工学校免学费工作统计表(附件3-1、2)
4、院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收费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含收费项目页),有涉农专业学生的院校附同意开办该专业的批复文件。
四、免学费材料归档及上报要求
(一)免学费归档材料上报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免学费归档材料包括:
1、院校申报免学费文件,格式要求同上。
2、院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收费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含收费项目页)、有涉农专业学生的院校附同意开办该专业的批复文件。
3、2011-2012学年度技工学校免学费工作统计表(附件3-1、2)
4、技工院校免学费汇总表(附件2),格式要求同上。并需有学生本人签名。
5、技工院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5)。申请表由受助学生亲自填写,不得打印,同时请将学生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和身份证(正面)同时复印在申请表背面。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低保证明、残疾证明等或村、乡、县出具三级证明;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低保证明或社区开具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均用A4纸,采用无线胶装的方式统一装订成册,每册100页,超出部分另起册,自行制作封面(附件6)。
(二)各院校自行妥善保存免学费工作的有关材料,存档三年以上备查,院校留存材料包括:
1、院校申报免学费文件,格式要求同上。
2、免学费学校评审及公示过程的相关基础资料。
3、院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收费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含收费项目页)、有涉农专业学生的院校附同意开办该专业的批复文件。
4、技工院校免学费汇总表(附件2),格式要求同上,并有学生本人签名。
5、2011-2012学年度技工学校免学费工作统计表(附件3-2)
6、技工院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5)。申请表由受助学生亲自填写,不得打印,同时请将学生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和身份证(正面)同时复印在申请表背面。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低保证明、残疾证明等或村、乡、县出具三级证明;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低保证明或社区开具相关证明。
7、免学费资金银行转账原始记录及相关财务帐表。
8、免学费工作有关的其它资料。
五、其他要求
(一)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学校不能收取学费,因免除学费导致的运转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技校一、二年级享受免学费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公办技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二)免学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校严格按照业务受理时间进行办理,因未按时办理而影响免学费工作的学校,责任自负。
联系人及电话:张文娟 029-86786422
附件:1、《系统软件》免学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
2、技工院校免学费受助学生汇总表
3、免学费工作统计表
4、技工院校免学费汇总表封面
5、技工院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
6、上报材料封面样式
附件1:
《系统软件》免学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
一、免学费申报人数计算
例如,某学校目前一、二年级《系统软件》注册在校生数为1000人,其中城市户籍100人,涉农专业一、二年级120人,三年级20人。
若该学校为公办学校,则应在《系统软件》中申报的免学费受助学生为:涉农专业140人(含三年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20人(一、二年级除去级涉农专业以外在校生的25%)、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人,共375人。
若该学校为民办学校,则应在《系统软件》中申报的免学费受助学生为:涉农专业120人(不含三年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20人、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人,共355人。
二、免学费标准设置
公办技工院校的免学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设置;民办技工院校的免学费标准参照同类公办技工院校的收费标准,低此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设置,高于此标准的按此标准设置。(目前,我省公办技工院校的收费标准为普通技校中技工班2600元/年,省级重点以上技工学校中技工班2800元/年;高级工班3600元/年。)
三、免学费申报流程:
1、设置免学费标准。学校先进行设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2、涉农专业学生,直接进行“资格申报”,申报结束后学生处于“待审核”状态。
3、非涉农专业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家庭经济困难户”后再进行“特殊申报”,填写特殊申报理由,申报结束后学生处于“待审核”状态。
4、已经申报免学费的学生,学校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束后合格学生处于“审核通过待审批”状态,不合格的学生,进行“审核回退”。
5、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具体操作方法:
1、免学费标准设置:免学费管理—>分专业标准管理—>标准设置向导—>选择专业类别—>下一步—>选择专业—>下一步—>选学制、专业等级、年级、填学费标准、免学费标准—>完成
2、免学费标准查询:免学费管理—>分专业标准管理—>标准申报查询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农村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非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管理—>资格申报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输入条件—>执行查询—>选择—>设置家庭经济困难户—>退出
4、特殊申报(农村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管理—>资格申报管理—>特殊申报—>执行查询—>选择某一学生双击—>免学费特别申请信息—>填申请理由、学费标准、免学费标准—>提交申请
5、资格申报(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管理—>资格申报管理—>资格申报向导—>下一步—>自动显示涉农林专业人数—>下一步—>选择涉农专业、非涉农专业—>查询应受助学生名单—>完成
6、资格申报审核:免学费管理—>资格申报管理—>资格申报审核—>执行查询,查看学生详细信息—>点击“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审核回退”/ “删除”
7、查询审批学生名单:资格申报管理—>资格申报记录查询—>执行查询
8、免学费学生汇总:资格申报管理—>免学费学生汇总名单—>按年级汇总—>导出EXCEL文件/打印/上报汇总表
附件2:
附件3-1:
2011-2012学年度××市(区)技工学校免学费工作统计表(表样)
附件3-2:
2011-2012学年度技工学校免学费工作统计表(表样)
注:学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填写、免学费标准按照附件1中免学费标准设置要求填写
附件4:
技工院校免学费汇总表封面(表样)
附件5:
技工院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表样)
(请在该表后面复印受助学生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和身份证,农村、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材料另附页)
附件6:
(封面样式)
××××技工院校
2011-2012学年度免学费材料
总人数: 人
总金额: 元
第 册,共 册
主办人: 联系电话: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dd33749fe4733687e21aa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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