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报销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0-11-28 20:52: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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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时间安排

各参保单位:

为了方便各参保单位代办员的工作,现将省医保局审核监督处手工报销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代办员遵守时间安排。(下面各种类别报销均须提供报销参保人员的医保卡复印件)当年医疗费用当年报完,转年不受理。

一、 门诊十四种疾病

1、 门诊十种疾病的手工报销时间为121-20日,过期不予受理。

2、 门诊十四种疾病手工报销材料为就诊手册中的病历、处方和财务票据、医保卡复印件。由参保人员本人按医保局的要求整理完毕后交给单位代办员统一上报。

二、 门诊三种治疗

1、 门诊三种治疗的手工报销时间为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1-5日。

2、 门诊三种治疗手工报销材料为就诊手册中的病历、处方和财务票据、医保卡复印件。按医保局的要求整理完毕后交给单位代办员统一上报。

三、 异地居住

1、 异地居住的手工报销时间为101-20日,过期不予受理。

2、 异地居住门诊手工报销材料为门诊病历复印件、处方(或明细)和财务票据,异地居住住院手工报销材料为处方(或明细)、财务票据和住院病历及医保卡复印件。按医保局的要求整理完毕后交给单位代办员统一上报。(同时填好“参保单位上报手工报销医疗费票据交接书”一式两份)

四、 急诊

1、 急诊必须在48小时之内通知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否则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2、 急诊报销时间每月1-5号。

3、 急诊门诊手工报销的材料为带有“急诊”字样的门诊病历复印件、处方(或明细)和财务票据、医保卡复印件;急诊住院手工报销的材料为处方(或明细)、财务票据和带有“急诊”字样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4、 对于非急诊的参保人员利用急诊政策变相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费用医保局将不予报销。

五、 转诊转院

1、 转诊转院的审批程序为先由医大一院、医大二院、医大三院(肿瘤医院)提出转诊转院的申请,由医保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转诊转院进行治疗。未经上述程序,转诊转院发生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2、 转诊转院报销时间每月1-5号。

3、 转诊转院手工报销的材料为处方(或明细)、财务票据、住院病历复印件转诊转院审批表、医保卡复印件。

六、 工伤

1、 报销时间及申报材料祥见“工伤人员管理规范”。

2、 工伤手工报销材料为就诊手册中的病历、处方和财务票据、医保卡复印件。

七、 生育的审核(特指发生在非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如发生在定点医院可用医保卡。

1、 生育报销时间为每月1-5(节假日延续)

2、 生育手工报销材料为处方(或明细)、财务票据、住院病历、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医保卡复印件

八、 医疗照顾人员住院公补(只补超标床位费部分,其余在医院端已补助)

1、 享受医疗照顾待遇的参保人员住院补助,按黑劳社发[2004118]文件规定在省医保局核销超标床位费部分,手工报销时间为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1-5日,由单位代办员携带住院病例首页、明细和“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结算概要说明”及财务票据到省医保局审核监督处申报。

注:

1按省医保局工作流程,各参保单位代办员申报的各类手工报销(特别是异地居住、门诊特殊疾病报销)票据及此材料申报之日起三个月内收到报销费用,如果未收到报销费用或对收到的报销费用存在疑义,请及时到省医保局查询原因。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不能审核及审核中不符合政策的票据和申报材料省医保局自报销申报之日起存档6个月,过期材料销毁。由于参保人员或单位代办员未在规定存档期限内查询,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省医保局不接待各参保单位的个人来访及咨询,如有疑问请与本单位代办员联系,请各单位代办员应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尽量减少因参保人员上访造成影响省医保局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发生。

3、所有报销财务票据一律用订书器装订,不要粘贴!因粘贴造成票据破损或无法审核责任自负。

4门诊死亡抢救人员的医疗费用先到审核监督处进行报销后到征缴科进行人员注销。

5、特殊疾病、特殊治疗、异地居住死亡人员的医疗费用应在未注销前先的每月1—5日到审核监督处报销费用,报销结束后方可到征缴科注销人员信息。

黑龙江省医疗保险局审核监督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d24846b561252d380eb6ec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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