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支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2 13:26: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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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支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根据分行《依法行政评估办法》及《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的要求,人行中支认真开展了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日的依法行政自查评估工作。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分行要求,中支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按照《分行依法行政评估办法》,开展自评估工作。其中,2013年部分以中支《2013年依法行政自评估报告》为准。
中支《2013年依法行政自评估报告》共对8个职能科室进行了抽查,涉及4项行政许可;8大项、15次、23家机构、50个网点的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对中国银行分行1家机构、4个网点的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对中国银行分行、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高县农村信用联社3家机构,共计3万元的行政处罚项目。
此外,9份金融机构调查问卷显示,市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人行中支的依法行政情况均表示满意,各项独立指标中: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行政许可2项为100%很满意;依法行政总体情况、综合评价、综合执法、开业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管理等5项为88.9%很满意,11.1%较满意。
二、依法行政自评估情况
(一)行政管理与服务规范化
本项总分21分,自评得分21分。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日期间,我中支在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职能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已经形成了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并正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随着我中支服务大厅的开业,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开、公平、高效、便民的现代行政服务机制基本建成。
1.依法开展金融综合管理工作(自评得分11分)
我中支成立了“两综合、两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执行开业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综合评价、综合执法等工作。2013年10月31日,“两综合、两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正式更名为“金融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金融综合监管办公室”。
2013年至2014年9月1日,我中支辖内共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16次,其中,2013年实施行政处罚15起、共17万元,2014年暂无行政处罚。
2014年2月4日,我中支顺利完成2013年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工作,市级10家银行业机构中,评定为A等的1家,B等的9家,无C等和D等行;58家县级银行业机构,评定为A等的17家,评定为B等的41家。
2013年,我中支办结开业管理8起,办理重大事项报告261件。2014年,我中支办结开
业管理5起,办理重大事项报告94件(截止8月31日)。
截至2013年9月21日,我中支已经在辖内实现了人民银行履职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覆盖,成立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1个,分中心7个,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