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福利管理制度(最全最新)

发布时间:2018-09-16 11:39:0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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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分公司、各门店等所有分支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的福利管理。

1.3 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

1.4 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原则以更全面的考虑广大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1.5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2012051起生效,与本制度配套的《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亦同时生效, 凡与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第二章 福利结构

2.1 福利是一种补充性报酬,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所有的福利都意味着企业的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

必要性:企业提供的福利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致。

计划性:福利制度的实施建立在预算及审核的基础之上。

协调性:企业福利是法定福利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2.2 本制度所指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活动基金、节日 礼金、慰问礼金、餐饮补贴等。

职务性福利:指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性质特点所提供的有一定针对性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内部招待费、商业保险等。

激励性福利:指企业为鼓励关键岗位员工在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所提供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旅游奖励及其他福利等。

第三章 法定性福利

3.1 社会保险

3.1.1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3.1.2 归口办理:社会保险由公司统一在所在地社保局开户,人力行政部门负责归口办理。

3.1.3 社保购买的条件: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正员工,由人力行政部门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引进的特殊人才可在试用期开始购买,视具体情况报人力行政总监审批后执行。

3.1.4 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承担的缴费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提取并支付,属于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数额,由公司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并代缴。

3.1.5 员工离职或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从员工离职的当月或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日前离职者,当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 15 日后离职者,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3.1.6 员工社保卡由社保局制作完成后,由人力行政部门发放给员工个人保管,损坏及遗失由员工个人负责。

3.1.7 社保申办、变更、转移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3.2 法定节假日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相关制度,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3.3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4教育培训

公司对员工提供职业技能、专业知识等培训、进修,具体按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 通用性福利

4.1 活动基金

4.1.1 为加强各部门团队建设与管理,公司特设活动基金以分别用于各部门日常团队建设与管理。有关要求如下:

1、活动基金按季度每人 100 元的标准拨付,基金池的方式管理。

2、活动基金拨付原则:实际人数编制人数时,按核定的编制人数拨付;实际人数<编制人数时,按实际在职人数进行拨付。活动基金由各级人力行政部门编制基金拨付表,传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转当地财务部门执行。

3、活动基金的使用:活动基金实行季度拨付与季度使用的管理方式,各部门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每季度可组织一次或多次的户外团队活动,所发生费用从活动基金中限额报销,超出部分由部门自行承担。

4、各部门使用活动基金前应提前申请,报人力行政总监批准后方可,报销费用时应附活动基金使用申请审批表作为附件,否则,财务部门将不予费用报销。

5、公司鼓励部门间联合开展活动,以促进团队沟通与团队建设,活动基金报销以活动参与 部门费用总计审核与分摊核算。

6、活动基金原则上分季度使用,基金池费用达到上限时,将停止拨付基金,待活动基金使用后再行拨付。若确因工作原因,当季度部门未使用活动基金,需提交特别报告,经集团人力行政总监批准后,方可实行活动基金的连续拨付。

4.2 节日礼金

4.2.1 节日礼金项目。逢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端午节、中秋节、妇女节、儿童节等节日来临之际,为表达公司对员工的节日祝贺与慰问,特设节日礼金福利项目。

4.2.2 节日礼金标准:(元/人)

4.2.3 节日礼金发放形式

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等节日前 15 天,由各级人力行政部门将本部门在岗人员编制节日礼金发放表,统一报集团人力行政部,经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行政总监、财务总监、资金部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端午节、中秋节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确定以礼品或现金方式发放后,再按相关流程予以办理。

妇女节由集团按礼金标准统一采购或指定采购相关礼品或现金50元,发放在岗女性员工;或由公司统一组织女性员工外出活动。

为体现公司对员工家庭的关怀,在儿童节来临之际,公司为在职员工的 14 岁以下子女提供一份节日礼品或现金50元(员工多子女或夫妻双方均系公司员工,均只提供一份)。

4.3 慰问礼金

4.3.1 慰问礼金项目及标准:(元/人) 以下礼金仅限转正后的正式员工

4.3.2 慰问礼金发放形式

生日礼金以月度集中的方式发放,由人力行政部门根据当月生日的员工组织活动或提供相应生日礼品或发放现金。

结婚礼金在员工领取结婚证 6 个月内,凭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人力行政部门申请领取此项礼金。若夫妻双方均系本公司员工,结婚礼金在标准基础上做相应增加 200 元。

慰唁金在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三个月内,凭当地派出所提供的死亡或销户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原复印件,向人力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生育礼金在员工子女出生三个月内,凭合法的生育证明及子女出生证明原复印件,向人力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员工因病住院,当地人力行政部门应会同部门经理人员或公司相关领导,转送现金或购买相应礼品前往医院对住院员工进行探望慰问。

4.4餐饮补贴

具体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职务性福利

5.1 通讯补助

5.1.1 通讯补助对象标准:公司根据各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特确定通讯补助的发放对象及相应标准如下:(元/月) 副经理级别的费用标准参照主管级别的标准执行。

5.1.2 通讯补助报销规定

手机通讯费用报销以员工常用手机号码为准,报销限一人一号。手机号码若有变动,应及时知会相关人员,并报当地人力行政部门备档。

通讯补助一律按标准执行,实行"限额、凭票、据实"报销的原则,员工每月 15 日前须提供上月度手机通讯发票,经财务部门审核后予以报销。超过规定时间,公司将不予报销当期费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新增设的岗位,由人力行政部门根据工作性质特点对等的原则,予以核定通讯补助报销标准。

上述未列岗位,若因阶段性工作原因需临时性增加通讯补助,部门以专项报告申请,报集团人力行政总监批准后执行。

5.2 交通补助

5.2.1 交通补助对象标准。公司根据各岗位的职等职务及工作特点,特确定交通补助的发放对象及相应标准如下:(元/月)副经理级别的费用标准参照主管级别的标准执行。

5.2.2 交通补助报销规定

1员工个人或家庭拥有私人汽车且主要用于本人上下班或日常工作使用,须到集团人力行政部办理《交通补助报销审批表》,详细登记车辆油耗、上下班距离里程等,经集团人力行政部复核,报人力行政总监批后,员工可凭当期加油费、停车费、洗车费发票等在标准范围内限额报销。符合上述报销条件的员工,若未购买汽车,可按上述标准的 60%报销交通补助费用,凭油费、公交、打的等合法有效发票报销

2、由公司在工作场所附近提供了相应住宿的,或由公司安排了上下班交通工具的,不得享受该项福利补助。

3、房产体系工程师因长驻项目现场,原则上不享受交通补助,特殊情况可由房产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请,报集团人力行政总监、财务总监审核批准后执行。

4、享受交通补助的员工,市内因公办事不得再报销打的等交通费用。

5、享受交通补助的员工,自驾车异地出差费用参照《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上述标准为最高上限标准,集团人力行政部将根据员工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核定费用标准, 经集团人力行政总监审批后,交各级财务部门按批准金额标准审核费用报销。

7、交通补助报销时间规定:员工须于每月 15 日前提供相关票据,填报费用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超过规定时间,公司将不予报销当期费用。

5.3 内部招待费

5.3.1 内部招待费标准。为促进集团与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人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公司特对总经理、副总及总监、店长等岗位人员设定一定标准的内部招待费用,内部招待费只能按照岗位设置使用,不因人员的更换而多次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元/ .年)

5.3.2 内部招待费报销规定

集团总部出差分支机构招待当地人员,或分支机构招待同级单位来访人员所发生的招待费用,可从上述内部招待费报销,招待本部门下属人员不得从内部招待费报销。

集团内部招待,原则上应由职位级别高的一方买单,并将发生费用带入所属单位报销,若需财务账务处理,再由财务对此项费用进行内部转账处理。内部招待费用报销时,须在报销单附件上注明被招待人员单位部门、姓名、人数、时间等,以备财务部门进行费用审查核实。 内部招待费实行年度费用总额包干的方式管理,各责任人视情况自行确定内部招待费使用。

严禁重复报销内部招待费用的情况发生。例甲乙不在同一单位,甲招待乙,双方均回所在单位报销,若一经审计查出,处责任人一方所报销招待费 10 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5.4 商业保险

5.4.1 为进一步加强保障,完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公司特根据相关岗位的实际情况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5.4.2 商业保险对象标准:(/.)

5.4.3 商业保险分年度购买,保险期满后由公司根据情况选择与调整新的商业保险。

5.4.4 人力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商业保险服务的监督,确保员工获得应有的权益保障。

第六章 激励性福利

6.1 旅游活动

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分公司、各门店等原则上每年组织春游和秋游各一次,具体活动方案由总部及各分支机构人力行政部门制定,报集团财务部、资金部审核、集团人力行政总监审批执行。

6.2 旅游奖励

6.2.1 公司将不定期组织优秀员工外出旅游,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年度绩效为优等的员工才有权获得享受公司旅游奖励的资格,具体旅游奖励方案由集团人力行政部门制定,报集团财务部、资金部、人力行政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6.2.2 享受旅游奖励福利项目的员工,必须承诺自旅游之日起未来一年内为本公司工作,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需按个人旅游费用的年度月份折算方式予以退还公司相关费用,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旅游培训协议》。

6.3 其他福利

公司将根据经营管理的发展需要,有计划性提出其他激励性福利项目,以更好地激励员工为公司努力工作,同时享受公司提供的多元化的福利项目。

第七章 福利报销流程及审批权限

7.1 福利费用管理

7.1.1 福利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公司给予员工的各项福利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员工所在单位的年(月)度人力费用预算管理,按预算管理制度规定程序报经集团审核批准后执行。

7.1.2 凡超出预算范围的福利费用,均需报集团总经理与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7.2 各项福利费用审批一律按照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件资料

8.1 特别说明

8.1.1 本制度所涉及的福利项目及福利标准,均不以员工职务兼任的情况而叠加,以兼任职务最高级别对应福利标准执行。

8.2 支持性文件

8.2.1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8.3 附件

8.3.1公司《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8.3.2表格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c4c9e4d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982ad3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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