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善基金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19 09:42:06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孝善基金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孝善基金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运行有序、安全,特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孝善基金是孝心子女自愿上交,企业、民间团体、社会各界人士等自愿捐赠的资金,用于赡养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和所有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人,解决老年人贫困问题,是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民间自治管理的非营利性资金。

第二条 为规范资金管理,维护孝善基金捐赠人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孝善基金的资金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私分本资金。

二、孝善基金的资金来源

第四条 孝善基金的来源为:

1)老人子女上缴的赡养费;

2)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款等;

3)“慈心一日捐”资金;

4)市、县、镇、村集体补助资金。

三、孝善基金的资金管理

第五条 镇政府设立孝善基金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本镇、村级孝善基金的资金运行。

第六条 各村设立孝善基金报帐员,原则上由各村会计或出纳兼任。

第七条 各村在农村信用村或邮政支行开设孝善基金专用卡,处理资金收支,密码由报帐员管理,资金专用卡由镇孝善基金管理办公室管理。

第八条 各报帐员将资金的收支设立专帐管理核算,资金封闭运行,不得坐收坐支。

第九条 筹集的各项资金及时存入孝善基金专用卡,并将原始存款凭条复印件交镇孝善基础管理办公室留存。

第十条 在资金发放前,由村孝善基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报镇孝善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批,报帐员根据审批单,领取资金专用卡,提取现金,每月25日前将现金发放到受益人手中。资金发放完毕后,将发放明细表(受益人签字按手印)复印件、取款凭条复印件、资金专用卡交回镇孝善基金管理办公室。

第十一条 开户行负责资金安全,资金专用卡不允许自行挂失,业务发生时,开户行及时向镇孝善基础管理办公室传递信息。

第十二条 各村每月将孝善基金收、支、结余情况进行公示。

四、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镇孝善基金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资金的运行进行监督,并组织有关单位对各村孝善基金的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第十四条 镇孝善基金管理办公室每年向镇政府递交财务年度汇总表,镇政府安排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be1a38b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ff7131b.html

《孝善基金资金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