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22 20:19:4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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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聊职院发〔2016〕13号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各处室、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就业工作,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机制,充分调动各二级学院开展就业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学生充分就业和高层次就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经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为确保专款专用,财务处设立二级学院就业专项经费项目,单独核算。每年年初就业处依据在籍学生人数,按每生每年50元标准,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报财务处核拨。

  二、经费的使用范围与办法

  (一)就业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学生的就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实习就业基地建设、顶岗实习管理、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与就业密切相关的工作,具体使用范围、标准和要求见附件。

  (二)每学年初,各学院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就业工作经费预算,经学校主管部门和校领导审批后实施,经费合理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就业工作考评内容。

  (三)按照学校报销程序要求,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支出的费用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在经费额度内由分管院长签字后报销。

  (四)使用经费超出部分由各二级学院承担。特殊情况由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主管部门核实、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由学校解决。

  三、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按年度执行,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办法的具体要求使用好专项经费,做好各项就业工作,圆满完成学校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二)本办法由学校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范围要求及标准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 4月10



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范围要求及标准

 

  一、就业教育与指导

  (一)使用范围

  包括邀请就业指导专家、社会成功人士来校做专题讲座、优秀毕业生报告会、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活动,以及举办与就业有关的比赛活动。

  (二)工作要求及认定办法

  1.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学校就业处提交就业教育与指导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总体预算。活动包括实施方式(讲座、报告会、职业规划、就业心态教育等)、时间、地点、主题、主讲人、参会毕业生专业及人数等,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就业处集中各二级学院上报情况统一安排实施。

  2.每次活动开展前,在学院的网站、宣传栏等处发布相关信息。

  3.每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书面总结(包括相关图片材料)交学院就业处,并在学院网站进行相关报道。

  4.鼓励各学院举办生涯规划大赛、简历制作比赛、模拟招聘会等具有竞赛性质的就业教育活动,经学校批准举办或参加校外各级各类就业有关的比赛所需费用实报实销,由学校另行开支,不在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经费列支范围。

  (三)经费标准

  符合以上要求的就业教育和指导活动,按每场不高于1000元标准予以核算经费,每学期每个二级学院不超过5000元,经核实后凭相关单据从各学院就业经费中开支。参加市级以上就业有关比赛获得奖励的,依据学校奖励标准,按照等级予以奖励。

  二、企业调研和实习基地建设

  (一)具体要求

  1.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就业企业调研和实习基地建设可行性方案和计划,做出预算方案,报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2.每次外出开拓就业市场前一周,向学校提交“学院就业市场开拓申请表”(包括外出人数、时间、地点、路线、调研用人单位名称、预期效果等),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外出开拓就业市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了解用人单位当年的需求计划及未来几年对各专业毕业生的需求情况,认真做好记录;②征求用人单位对学校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③召开用人单位座谈会,请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回访调查问卷”;④召开毕业生座谈会,请参会毕业生填写“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⑤收集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基地协议书。以上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实施。

  4.返校后一周内,将工作总结、用人单位通讯信息、需求信息、座谈会原始记录及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回访调查问卷、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就业实习基地协议书、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照片、影像等材料交学校就业处。

  (二)经费支出

  符合以上要求开展的就业企业调研和实习基地建设的经费,经核实后凭差旅费单据从各学院就业工作经费中报销。

  三、专场招聘会

  (一)具体要求

  1.预先制定举办专场招聘会的详细计划(包括举办时间、地点,拟邀请的用人单位等),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举办供需见面会的前一周,要通过学校网站、短信平台、QQ等多种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3.供需见面会结束后两天内将参加应聘学生的基本信息名册(包括招聘结果,如学生被录用、同意实习、参加复试等)和供需见面会情况小结及图片影像资料等交学校就业处。

  (二)经费支出

  符合以上要求的专场招聘会,凭发票,按报销程序从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经费中开支。

  四、优秀毕业生联谊活动

  (一)具体要求

  1.优秀毕业生联谊活动原则上集中寒暑假期间开展,各二级学院要在每年寒暑假前提交活动方案,做好经费预算,包括活动地点、活动人数、优秀毕业生名单、活动内容、预期效果等。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联谊活动地点选择优秀毕业生就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和城市,涉及跨专业和跨二级学院开展的联谊活动,由学校负责协调和整合。

  3.各学院要结合实习就业工作站建设,在优秀毕业生中建设负责日常联络的学生组织,组织实施年度联谊活动。

  4.各学院举办优秀毕业生联谊活动的同时要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和满意度调查,开展座谈,收集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环节的意见、建议等反馈信息,并在此基础上撰写活动总结或报告。

  5.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把活动有关的调查表格、座谈会记录、总结报告、图片影像等资料上交至学校就业处。

  (二)经费标准

  根据预算实报实销,在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经费中列支,原则上单次活动经费不超过3000元。

  五、就业率目标达成

  (一)具体要求

  1.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学校根据年度就业形势和学校平均就业率水平向各二级学院下达就业率完成目标,各学院据此制定各专业的就业率目标和落实就业工作详细计划。

  2.各学院就业率目标的制定参考近三年就业率实际情况,在全校就业率平均指标基础上适当浮动。

  3.就业率未达到目标的专业,及时分析未就业原因,对未就业学生分类汇总,制定一生一策就业帮助计划。

  4.学校在开展年度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时,组织人员开展摸底调查,核实各学院就业率真实情况,并参照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动态发布各学院就业率,特别是离校后毕业生通过实名登记系统确认的真实就业情况,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核定就业率目标是否完成的依据。

  (二)奖励标准

  就业率目标未能完成的无奖励;院平均就业率目标完成度在100%(含)之上的,根据年度就业工作考核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六、就业工作考评

  学校实施年度就业工作考评,各学院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各项就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等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评内容。每学年底,学校评选若干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照有关奖励办法予以适当奖励。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b3f7707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4243e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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