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第八十一中学高考考点考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考是国家级考试,要求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保障2011年高考工作规范、科学、安全、公平进行,按照省有关高考文件精神,特制订此方案。 二、考点工作人员分工 主 考:何守刚 副 主 考:郑华 主考助理:张伟丽 考务负责人:樊慧杰 考务人员:杨磊、陈功军 试卷输送负责人:荆永森 捍卫负责人:李俊民 后勤负责人:王亢 司 铃:刘国山 时 间 确认:李俊民 医 务:张春丽 屏蔽、听力播放:郭锐 听 力 监听:陈明宇
三、考前主要工作
工作项目 校园有关硬件
路清查,教室插座检修;4、门窗玻璃修整;5、屏设施准备
蔽,灯光检查;6、考场标语文字覆盖。
日
校园卫生
校园场地、教学楼楼道、考场的清扫整理。
上午
1、考点横幅的悬挂
各类考务材料的2、办好考试宣传栏、考生守则、考场平面图、时间张贴与宣传
表、考试科目、曝光台、规章等张贴布置 1、考点办公室 2、医务室
服务设施安排及指示标志
3、带队教师休息室、提前半小时交卷、学生休息处
日下午
4、茶水处 5、厕所标识 6、车辆停放处
1、考场用品袋,含钥匙、试场单、座次表、考务实施规则、小刀、浆糊、2B铅笔、0.5mm签字笔、考场标语(沉着、认真、细心、守纪)、草稿纸、条形考点办公 用 品
码
日前
2、考试的各种表格:缺考考生汇总表、答题卡移交清单、试卷分发回收登记表、备用试卷启用登记表、偶发事件处理登记表、缺考考生条形码登记表、监考员履行职责记载表
考点办公室
1、监考教师分组座次(组)
日下午前
王云霞 李俊民 李俊民
日前
张伟丽 李俊民
日前
王亢
具体内容
1、听力设备检查、试听;2、桌椅调剂修整;3、电完成时间
责任人
布 置 2、试场座次(组) 3、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4、大黑板抄写监考教师名单 5、考点办公室音响设备安装 6、保密柜
警戒线划定、监考教师专用通道划定、拉警戒线,警戒保卫措施 摆放禁区标识牌(四块。1、高考考试重点提示 2、日上午前 严禁携带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1、再次学习考风考纪有关规定,强调有关要求
监考教师培训会
2、考试操作程序培训及讲解 1、宣讲考场布置要求,人员分工
考场布置
2、考场布置的检查验收
音源准备 校园广播 组织参加县 高考动员大会
音响设备试听试播;备用2台优质DVD碟机,一个日上午
日上午
日前
低音炮;校园广播调试;备用发电机 1、全体考试工作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日
2、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到各自考点参加学习与培训
四、施考重点环节有关工作安排及责任要求 一、考点封锁管理:责任人: 督办人: 职责及具体要求:
①考前一周开好校内住户人员会议,拟定高考工作告校内住户书,并张贴。责任人:
②考试前一天和公安部门联系,按要求在考前将考点大门、校门外路口封锁。责任人: ③负责划内外警戒线,拉封锁带。责任人: ,督办: 。
④责任人于考试期间亲自坐阵大门,和门卫一路维持考点门前秩序,查验证件,把好入口关。责任人: 。
⑤考前1小时,清走考点所有闲杂人员,警戒线内不能有无关人员滞留。
⑥考生统一在进入考室时刻(第一科考前30分钟,第二、三科考前20分钟,第四科考
前30分钟)前2分钟放考生进入考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外语听力考试考前15分钟(14:45)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而且考生进大门前必然严核身份证和准考证。
⑦带队教师凭相关证件方可进入考点休息室
⑧每科考试结束后,继续封锁考点大门,待试卷、答题卡、草稿纸验收合格,接到主考指令后,方可打开大门放行。责任人: 。
⑨负责考点安全工作,和各校带队领导维持联系,管理好提前交卷学生,组织引导提前交卷学生到提前交卷学生休息处休息。责任人: 二、后勤服务:责任人: ,督办人: 。 职责及要求:
①负责考试期间整个校园的清洁卫生。
②负责考试期间茶水供给:医务室、考点办、带队教师休息室、学生休息处各放一台饮水机。
③校园内各类标识:茅厕线路、医务室、考点办公室、学生休息处、车辆停放处等。 ④考场检查:考场文字口号覆盖、线路、插座、灯管检查、玻璃、门窗检查等。 ⑤备用发电机、听力设备、备用DVD预备,并调试到位。 ⑥负责带队教师接待。
3、司铃及时刻确认:责任人: ,确认: 职责及具体要求:
①天天早上7:00,中午12:00,晚上19:00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查对时刻。 ②严格按高考作息时刻指令,按程序司铃,确保准确无误。 ③实行司铃报告请示制度,司铃前要请示负责时刻确认的副主考。 ④坚守职位,不得擅自离开司铃处。 ⑤考前一周反复检查、调试司铃设备。 4、考务工作:总负责: ,具体负责: 职责及具体要求:
①协助主考组织召开好考点考务工作培训会,并签好责任状。责任人: ②做好考场的布置、检查、验收。责任人:
③监考抽签:预备扑克抽签,标明考场,由教育局肯定人员对监考教师进行抽签。抽签时,教育局指定的抽签人员负责抽签,考务人员负责记录。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