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数学归纳法证明不等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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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易错提醒]
1.数学归纳法的两个关注点.
(1)关注用数学归纳法证题的步骤.第一步称“归纳奠基”,是递推链的起点;第二步称为“归纳递推”,是递推链具有传递性的保证.两步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保证结论成立.
(2)关注适用范围,数学归纳法适用于某些与正整数n有关的问题,这里n是任意的正整数,它可取无限多个值,但是,并不能说所有与正整数n有关的问题都可以用数学归纳法.
2.数学归纳法的两个易错点.
(1)在数学归纳法中,没有应用归纳假设.
(2)归纳推理不到位.
专题一 数学归纳法
在使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不等式时,一般来说,第一步,验证比较简明,而第二步归纳步骤情况较复杂.因此,熟悉归纳步骤的证明方法是十分重要的,其实归纳步骤可以看作是一个独立的证明问题,归纳假设“P(k)”是问题的条件,而命题P(k+1)成立就是所要证明的结论,因此,合理运用归纳假设这一条件就成了归纳步骤中的关键.
[例❶] 设0<a<1,定义a1=1+a,an+1=+a,求证:对一切正整数n,有1<an<.
证明:(1)当n=1时,a1>1,a1=1+a<,命题成立.
(2)假设n=k(k∈N*)时,命题成立.即1<ak<,
当n=k+1时,由递推公式,知ak+1=+a>(1-a)+a=1.
同时,ak+1=+a<1+a=<,
故当n=k+1时,命题也成立,即1<ak+1<,
综合(1)(2)可知,对一切正整数n,有1<an<.
归纳升华
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不等式的题型多种多样,所以不等式的证明是一个难点,在由n=k成立,推导n=k+1也成立时,其他证明不等式的方法在此都可以使用,如比较法、放缩法、分析法、反证法等,有时还要考虑与原不等式等价的命题.
[变式训练] 证明不等式++…+<1(n≥2,n∈N*).
证明:先证明++…+<1-(n≥2),(*)
对(*)运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1)当n=2时,(*)显然成立.
(2)设n=k时,不等式(*)成立,
则++…+<1-.
当n=k+1时,
++…++<1-+<1-+=1-+=1-.
故当n=k+1时,不等式(*)成立.
根据(1)和(2)知,对n∈N*且n≥2,不等式(*)成立,故原不等式成立.
专题二 归纳、猜想、证明思想的应用
归纳、猜想、证明属于探索性问题的一种,一般经过计算、观察、归纳,然后猜想出结论,再利用数学归纳法证明,由于“猜想”是“证明”的前提和“对象”,因此务必要保持猜想的正确性,同时要注意数学归纳法步骤的书写.
[例2] 数列{an}满足Sn=2n-an.
(1)计算a1,a2,a3,a4,并由此猜想通项公式an;
(2)用数学归纳法证明(1)的猜想.
(1)解:当n=1时,a1=S1=2-a1,
所以a1=1.
当n=2时,a1+a2=S2=2×2-a2,
所以a2=.
当n=3时,a1+a2+a3=S3=2×3-a3,
所以a3=.
当n=4时,a1+a2+a3+a4=S4=2×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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