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冲抵首付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1.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 / 转移申请表》 1 份 / 人(加盖公章)
2. 《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 公积金转存的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4. 公积金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两人共同还贷需要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几点说明:
1.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 / 转移申请表》领取地点:华大财务处(厦门校区 A 区 3 楼财务大厅);之前已领取的老师无需再领;填写内容见表 1 。
2.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凭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到水晶湖郡售楼处借取《商品房买卖合同》(押金¥ 3000 不以现金形式缴交,请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并自行复印 3 份。【请在借取后7天内归还合同】
3. 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 09:00-12:00 周一至周四下午 13:00-17:00
周五下午 13:00-15:00 办理地点:一楼办事厅左侧 01 至 10 柜台(需取号排队)。
【可乘坐 BRT 一号线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4. 若夫妻双方均要转公积金,仅有一方前去公积金中心办理的,则需带另一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份,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5. 若系父母、子女关系共同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时除提供父母、子女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 份外,还需提供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份。
6. 申请冲抵首付金额务必与签合同时公积金冲抵首付的金额一致,若因金额不一致,导致贷款金额发生变更,老师需重新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备注: 1. 请教职工在合同备案名单(请关注住房网)公布后应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冲抵首付事宜;
2. 因合同借取后规定的办理时间为 7天(含周末),请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办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附: 1. 办理流程图
2.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 / 转移申请表》填写说明
办理流程图:
第一步:学校财务处领取申请表 |
第二步:售楼处借取购房合同(复印 3 份) |
第三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
第四步:中国银行松柏支行办理转账 |
第五步:返回售楼处交合同,退押金 |
申请表填写说明:
单位名称:华侨大学厦门园区
转入银行:中国银行厦门华大支行
转入户名:厦门万特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转入账号: 405258380597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95799b91ed9ad51f11df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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