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合作开展教育培训服务,协议遵照以下条款进行: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有义务及时联系和反馈乙方提供的信息。按时通知家长及学生课程安排,如有调整需及时通知。原则上当天反馈联系情况,无论成否。
②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教学服务进行监督。
③甲方有权利定期对辅导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回访,乙方进行监督。
④甲方有义务保证教学期间教学场地的安全性及保证学生安全问题。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义务保证对辅导学生的教学质量。
②乙方根据家长和学生需求有权利决定开设课程(班课为4人以上开班)及辅导方式,甲方不得干涉。
③乙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定,并进行监督。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的 明优教育和蓝堡莞教育 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教学场地、教学设备、招牌及广告费用,占出资及分配总额的50%;
乙方出资招牌及广告费用、教学人员工资费用占出资及分配总额的50%。
三、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培训课程所收费用即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在三个工作日内按比例分配。
2.工资分配:甲方需承担全部教学设施费用,乙方需承担全部教学人员工资费用。
3.债务承担: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主要以培训课程为合作项目,项目收费即为共同净利润,不存在一切共同亏损,自付己方各自费用。
四、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五、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三)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六、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为半年,即为2020年秋季课程即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甲乙双方互不干扰对方未来工作。
七、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八、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冈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九、备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决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778b10b52e2524de518964bcf84b9d529ea2c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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