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教育局关于下发《抚顺市教育系统民心网政民互动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抚教发[2013]31号
【发布部门】抚顺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4.11
【实施日期】2013.04.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抚顺市教育局关于下发《抚顺市教育系统民心网政民互动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抚教发〔2013〕31号)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抚顺市教育系统民心网政民互动办理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11日
抚顺市教育系统民心网政民互动办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省纪委《民心网运行管理规则》(辽纪发〔2012〕9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民心网政民互动办理工作,提高投诉办理质量和效率,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结合民心网抚顺教育系统政民互动办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系统各政民互动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心网运行管理规则》以“倾听民声、实现民意、服务民众”为宗旨,以“暴露问题不可耻、解决问题最重要、为民办事最光荣”为工作理念,合力推动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有效解决。
第三条 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下属基层站所开展工作,并对所属部门办理群众投诉情况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整理。
第四条 政民互动单位投诉件办理工作职责:
1.认真受理民心网转办的群众投诉问题。
2.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有分工、有合作的政民互动办理工作机制。
3.建立健全责任分工、办理流程、考核奖惩等方面规章制度,按民心网要求如实填写并及时更新联网信息单位信息库资料。
第五条 政民互动办件积分方法及考核标准。2013年1月,省民心网政民互动平台调整考核方式,将互动办理指数(回复指数×70%+民意指数×30%)定为综合考核指标。详细加分情况见下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73c7d63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c22f1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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