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法吗
劳务分包合同其效力一般难以认定,《建筑法》、《民法典》均未对此类劳务合同作出相应规定,同时法律禁止工程非法转包,所以劳务分包合同在现实中有很多法律问题。
法院认定劳务合同与分包合同的区别在于:
1、在同样具备资质的情况下,包工不包料是劳务合同,包工包料是分包合同。 2、合同效力不一样,专业分包是要征得发包人的同意,而劳务分包不需要。 3、承担责任的范围不一样,专业分包,总包要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意分包双方要对分包的工程及质量缺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人可自行管理,并且只对总分包人或专业分包人负责,总包人或专业分包人对发包人负责, 劳务分包人对以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签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应注意的地方:
1、劳务合同的相对方即分包人要有相应的资质,法律规定了13种的劳务作业企业资质。与个人或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2、要区分劳务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的区别。
3、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好即将劳务管理的内容加到合同中。
4、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同时发票的抬头人也要具名总承人的名称,付款最好是从银行转账,票据存档,再从劳务分包人的劳务费中抵扣。 5、在履行合同中,对劳务分包人的施工队的农民工的工资要直接发送到农民工手中,具体作法:
劳务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供工人花名册,并附上身份证明。每月工资由总承包人直接发放,由工人签收后,由劳务分包人确认。这样做的好处是避免总承包人的风险。防止劳务分包人利用《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欠农工工资问题讨要工程款。 以上,就是关于劳务分包合同效力问题做出的对相关法条的简要解析,一般,劳务分包合同有关的法律问题可以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条来做出判断,遇到此类问题,提起诉讼之前,最好咨询华律网专业的律师,以维护好自身的合法利益,保护好自身的权益。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具体的纠纷处理方式:
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 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合同法》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及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其中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来重新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
3、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 二、产生纠纷原因
1、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从业资格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施工企业向无质资或不具备相应质资的企业分包工程。
2、因履约范围不清而产生的纠纷:在施工实践中,总包单位与分包商之间因履约范围不清而发生纠纷的现象屡见不鲜。造成履约范围不清的主要原因是分包合同条款内容不规范、不具体。因此,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进行订立。
3、因转包而产生的纠纷: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建设工程转包被法律所禁止。
用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