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9-03-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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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6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南府办[2001]90号 【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1.06.16 【实施日期】2001.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 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6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2001年6月16日 南府办[2001]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6个配套文件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南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南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择优选配公务员工作方案》; 3、《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交接实施方案》; 4、《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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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 》;
6、《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暂行规定 》。 附件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办法[2000]63号)、国务院法制局《关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复函》(国法函[1997]18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00]206号)精神,根据《南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市第九届党代会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部署,在城市管理方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和行政执法体制。建立一支一流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争创一流的执法工作水平,营造一流的城市市容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为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力争评为“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和“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编制人事工作组、法制工作组、经费保障工作组、交接工作组、宣传工作组开展工作。 (一)法制工作组
组 长:陈桂云 市法制局副局长 副组长:梁翠玲 市城管办副主任 覃宾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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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从市法制局、市城管办中抽调。
工作任务:
1、协调市城管办、建设局,规划局、园林局、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确定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有关适用法律问题。
2、制定南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文书、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3、拟写《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明确执法权限和处罚幅度。 4、拟写《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 》,明确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使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5、拟写《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暂行规定》。加强检查与评比,督促执法队伍依法行政。
6、拟写《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告》,向广大市民宣传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 7、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法规学习和培训工作。 (二)编制人事工作组
组 长:郑进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副组长:李秋明 市人事局局长 梁翠玲 市城管办副主任 尹奇芳 市城管办党委副书记
工作人员从市编办、市人事局、市城管办中抽调。 工作任务:
1、编写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执法支队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拟写《南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中有关职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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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编制调整的方案>。
2、协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局、园林局、规划局和各城(郊)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做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后人员编制的调整工作。
3、拟写《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人事管理暂行规定》和《南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择优选配公务员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 (三)经费保障工作组
组 长:黄伟京 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胡志崇 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友臣 市城管办副主任 王运龙 市城管支队支队长 张凌云 市财政局行财科科长 邝爱珍 市城管办财务处处长
工作人员从市财政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抽调。 工作任务:
1、协调市、城(郊)区两级财政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经费的保障工作。拟写《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经费保障方案》。
2、拟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的具体操作程序。
3、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交通、通讯及办公设备的采购和订制队伍服装的工作; (四)交接工作组
组 长: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陈建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办主任 李秋明 市人事局局长 胡志崇 市财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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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绍宁 市审计局副局长
黄定坚 市建设局副局长 丁梓文 市园林局副局长 农晓文 市规划局副局长 赵国利 市城管办副主任 王运龙 市城管监察支队支队长 秦文彦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