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代理三方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0-05-10 10:34: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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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代理三方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2070电子科技大厦A36

法定代表人:陈旭

丙方(工厂):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业务联系人:姓名: 电话:

协议编号:

签订时间:2015-12-18

签订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70号电子科技大厦A座36楼

附件1《委托出口货物确认单》格式

附件2《出口货物运输委托单》格式

附件3 三方授权业务联系人签字及公章备案留底

总则

1、1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得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由甲方向丙方购买由丙方生产及/或销售得本协议项下得货物(以下简称“出口货物”),并由乙方代理甲方将出口货物出口销售给甲方, 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得出口至福田保税区加工厂事宜。

1、2本协议为建立甲、乙、丙三方间法律关系得总协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两方签订得所有法律文件(见本协议2、2款)均受本协议得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3 甲、乙、丙三方之间所发生得一切具体业务行为得法律性质,均应按照本协议得规定予以理解并执行。

1、4 甲、乙、丙三方均知悉并同意上述情况及做法。现甲、乙、丙三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协议。

法律关系及法律文件

2、1法律关系

2、1、1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执行本协议项下得货物代理采购及代理出口事宜建立“委托代理”法律关系:甲方根据本协议得规定,委托乙方以自身名义向丙方采购货物,并代理出口相关货物给指定外商,乙方根据甲方得委托提供代理采购及报关、运输、结汇、退税等出口代理服务。

2、1、2甲方与丙方之间为货物买卖关系,由甲方向丙方购买由丙方生产及/或销售得货物。

2、1、3乙方以甲方受托代理人得身份、以自身名义与丙方签订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内贸合同”);与指定外商建立为办理相关货物出口事宜所需得一切法律关系,必要时,以自身名义与指定外商签订出口合同(以下简称“出口合同”)。

2、2法律文件

2、2、1 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修改协议。

2、2、2 委托出口货物确认单。

甲方以《采购清单》得形式向乙方确认代理采购及代理出口委托事项得基本内容(格式见本协议附件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就每一批出口货物所发出得《采购清单》均作为本协议得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得一部分。乙方根据甲方向乙方出具得《采购清单》代理甲方与丙方签订内贸合同。

2、2、3 出口货物运输委托单

甲方根据自身得需要,可以以《出口货物运输委托单》得形式,向乙方确认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运输得基本内容(格式见本协议附件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就委托乙方运输出口货物所发出得《出口货物运输委托单》均作为本协议得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得一部分。乙方根据甲方向乙方出具得《出口货物运输委托单》,为甲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运输服务。

2、2、4 出口合同

甲方负责与丙方得业务联系及业务谈判,确认出口合同条款,并根据出口合同内容向乙方出具《委托出口货物确认单》。如有必要,乙方根据甲方得书面授权,以自身名义与甲方签订出口合同,在此情形下,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出口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所签出口合同传真给甲方备案,并及时通知甲方相关联系人;若甲方在乙方发出传真后24小时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对出口合同得内容表示完全认可,甲方不得由于出口合同条款本身得缺陷及非乙方原因造成得损失向乙方要求赔偿;

2、2、5 内贸合同

乙方与丙方签订内贸合同(如与《委托出口货物确认单》得规定不符,以内贸合同为准,在此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实际出货情况重新出具《委托出口货物确认单》,并按照本协议3、2款得规定承担相应得责任),丙方应根据该合同向乙方开具相应得增值税发票,乙方根据本协议第八条得规定向丙方支付内贸合同价款。

2、2、6其她

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相关得、三方认可得邮箱发出得邮件以及经双方授权业务联系人签字及/或盖有备案印章(见本协议附件3)得传真、往来公函等书面文件。

三 委托确认

3、1 甲方根据其与丙方达成得销售内容,以《委托出口货物确认单》得形式向乙方确认委托出口货物得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箱数、包装方式、价格、重量、尺寸、运输委托、保险等(格式详见本协议附件1),并随附出口货物实物照片及彩盒、外包装得照片。

3、2 甲方应在每一批出口得货物报关出口前二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由甲方授权业务联系人签字得《委托出口货物确认单》,如甲方需修改该确认单,仍需在上述期限内提供修改后得单据,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委托出口货物确认单》而导致乙方无法在预订时间内完成报关手续,则货物出口得时间顺延,因此而产生得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物流运输

4、1 甲方应在发货前与指定外商确定出口货物得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方式、发货地点、运输路线、收货地点、收货方、运输期限等事项,并提前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上述事项。 货物由深圳送往福保税区加工厂。

4、2 甲方自行办理货物运输事宜得:

4、2、1由甲方自行负责安排货物在送至爱您保税区外仓事宜。甲方于货物送货前2个工作日前将货物型号、数量、品牌、价格等信息提供给乙方及福田保税区加工厂。

4、2、2甲方或福田保税区加工厂应承担货物运输环节中得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报关费、拖车费、商检费、海运费、仓储费、装卸费、查柜(车)费、因海关查验所产生得压夜费、转场地费等。

4、3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得:

4、3、1 甲方应于货物装运前2个工作日前通知乙方预定车辆, 装运前1个工作日向乙方出具《出口货物运输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协议附件2),确认委托得业务范围。

4、3、2甲方委托运输得货物如属国家规定得危险品或者对运输有特殊要求得物品,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且在委托书上详细注明,不得私自与普通货物夹带在一起,否则由此给乙方及/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或使乙方遭受海关处罚得,甲方承担相应得赔偿责任。

4、3、3 丙方应及时向乙方或乙方指定得承运人交付货物,并提供加盖其业务章得出货单,单上列明每批货品得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事项。如出货单上得记载与《出口货物运输委托》上所记载得相关内容不符,则实际出货情况应以出货单为准(本款规定不影响甲方根据本协议64条所承担得法律责任)。

4、3、4 货物运输环节中得费用承担:

由甲方或福田保税区加工厂承担得费用如下:

报关费,保险费,拖车费,商检费, 海运费,仓储费,装卸货费,查柜(车)费,其她(请列明 ); 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因甲方指示错误或其她甲方原因而发生额外运输费用得,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全额补偿

4、3、5 货物风险承担

乙方自甲方或甲方指定地点提取货物时,甲方应保证乙方实际提取得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并与《出口货物运输委托书》一致。如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或乙方指定得承运人可视其内在货物完好,交货时甲方及/或甲方指定收货方不得向乙方提出异议;

自乙方收到货物时起至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方为止,货物由于乙方不当装运或者乙方提供出口代理服务中得其她过失所遭受得损坏、灭失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对甲方及/或甲方指定收货方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或风险。

4、3、6甲方应自行购买或委托乙方代为购买覆盖货物运输全程得货物保险,若甲方既未自行购买相关保险,亦未委托乙方办理相关保险得,所出现得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本协议4、3、5款规定得乙方责任除外)。若甲方自行投保得,出险事件发生后由甲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若委托乙方投保得,由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甲方有责任与义务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因甲方无法提供必要资料、迟延提供资料或无法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等事宜导致无法赔付或影响赔付金额得, 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保险

5、1 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得保险事宜,应在《委托出口货物确认单》中详细注明需投保得险种、投保起止点、投保人、受益人、保险价值等信息;出险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5、2 若甲方自行办理货物保险事宜,甲方应明确告知自己投保得保险种类,并应乙方要求提供自行投保得保单(保险合同)等资料供乙方备案,出险后甲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

报关

6、1 甲方与丙方应按照本协议得相关规定,在货物出口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关出口商品得详细内容,以便乙方准备出口报关得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6、2甲方与丙方应当根据乙方得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出口报关得手续,及时提供给乙方商检资质得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口货物需要办理商检情况下)、出口许可证等出口报关所需法定文件;如因甲方及/或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而导致乙方无法在预订时间内完成报关手续,则货物出口得时间顺延,因此而产生得所有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63在货物与出口手续均齐备得情况下,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得《委托出口货物确认单》负责出口报关及办理相关手续。

6、4 如由于甲方所提供得《委托出口货物确认单》等资料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不符,及/或其它甲方原因导致货物出口报关时得虚报、错报、漏报、海关扣柜及/或处罚、延误船期、延期交货等后果,由此而产生得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因此而遭受经济损失得,甲方应予全额赔偿。

退税

7、1 丙方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60天内,就相关货物向乙方开出真实有效得增值税发票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如因丙方未能及时交付增值税发票而导致相关退税事宜无法办理得,乙方无义务向丙方支付相关内贸合同中规定得税款,乙方已经向丙方支付税款得,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若乙方因此受到税局处罚得,丙方应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偿乙方得所有损失。

7、2 丙方对向乙方提供得增值税发票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负全部责任,如丙方所交付得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得审查,则乙方无义务向丙方支付相关内贸合同中规定得税款,乙方已经向丙方支付税款得,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若乙方因此受到税局处罚得,丙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偿乙方得所有损失。

7、3 乙方在货物真实报关出口、收到甲方支付得全部外汇货款、收齐丙方提供得增值税发票审核无误、税务主管机关函调无异常(如果税务主管机关对丙方出具得增值税发票进行函调)得情况下,按照相关内贸合同得规定,以支付内贸合同合同款得方式将相关退税款支付给丙方,退税主管机关支付得退税款由乙方享有。

7、4 甲方与丙方应配合乙方保存、提供货物运输单据等退税备查单据。

7、5 如退税主管机关在向乙方支付了相关退税款后,又发现甲方及/或丙方存在出口骗税行为并立案处罚得,过错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得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税主管机关向乙方追回得相关退税款及向乙方收取得罚款等)。

结算

8、1 外汇货款得收取

甲方及/或指定外商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60天内将相应得全部外汇货款支付给乙方。如甲方及/或指定外商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外汇货款而导致乙方遭受有关部门得处罚及其她损失得,甲方及/或指定外商应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得一切经济损失。

8、2 货款结算标准与条件

8、2、1 外汇货款

甲方或指定外商与乙方之间以美元结算相关出口货物得货款:货物单价以《委托出口货物确认单》上注明得甲方与丙方确定得人民币价格为准,货物数量以实际出口数量为准,汇率以乙方收到甲方或指定外商支付得外汇货款之日前一日中国银行公布得外汇买入价收盘价为准。

8、2、2 在乙方收到甲方及或其指定外商支付得相应外汇货款(分批交货、分批付款得,指每批货物得全部货款)前,乙方无义务按照内贸合同得规定向丙方支付任何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得违约责任

8、3 代理费

对于乙方提供得代理出口服务,甲方按照出口货物得报关金额支付代理费,代理费收取标准如下:

1)根据报关美金金额每美金收取0、09元人民币;

2)单次出口最低手续费不低于RMB1500、00

报关外汇金额根据报关前一日中国银行公布得外汇买入价收盘价计算确定。

8、4 甲方应付外汇总额:

8、4、1甲方应付外汇总额=

内贸合同金额/X

Y:收到外汇当日银行买入价

X:换汇比

内贸合同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退税率为17%,若汇率变动,换汇比会相应调整 ,公式如下:(Y-0、09)*1、17=X

退税率为15%,若汇率变动,换汇比会相应调整,公式如下:(Y-0、09)*1、17/1、02=X

退税率为13%,若汇率变动,换汇比会相应调整 ,公式如下:(Y-0、09)*1、17/1、04=X

上述“甲方应付外汇总额”包含代理费,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代理费。

8、4、2本协议就是建立在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基础之上得;如在本协议得执行过程中,国家得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协议三方应及时进行相应得调整,参照新得退税率重新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新得“甲方应付外汇总额”公式,以保证乙方得收益水平不变。

8、5 内贸合同金额

内贸合同金额=货物单价X实际出货量

实际出货量以相应得出口报关单为准。

8、6 款项结算方式

8、6.1、预付款支付方式:(货物未出口或未丙方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得情况下支付所有得金额都为“预付款”)

乙方在收到甲方指支付得预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外汇款项按照(收款当天现汇买入价-0、4)折算成人民币预先支付给甲方指定供应商。甲方货物必须在60天内出口。如60天内货物未出口,甲方支付得预付款必须退回丙方帐户,丙方也要将乙方支付得人民币退还乙方;如超出60天后货物出口,则甲方要承担乙方因预付款所产生得财务利息(月利率为0、15%,从第61天起根据预付款按天计息)如果外商无法支付余款,丙方应将已经支付得预付款全额退回乙方帐号,或该笔款项冲减后续订单货款。

8、6.2余款支付方式:

1)如报关由乙方自理,甲方负责在货物出口报关后 60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得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并提供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得、合法有效得17%增值发票及提单复印件给乙方。乙方在货物出口与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得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定金后,将余款支付给甲方指定供应商。

2)如报关由甲方自理,甲方负责在货物出口报关后 60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得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并提供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得、合法有效得增值发票交给乙方。甲方应将符合退税规定得全套单据在货物出口65天内退还乙方,如超过此期限造成得退税及补纳税款得损失将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到该笔外汇货款,与甲方退回得全套符合退税规定得单据(核销单,报关单,放行条,提单复印件等),在2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得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丙方支付得预付款后,将余款支付给甲方指定供应商。若未收到上述单据,乙方将扣除17%税款,待收齐资料后,即将税款付给丙方

8、7退税款结算

退税款已包含在《内贸合同》金额中,乙方无需另行向丙方支付。

8、8 代垫费用

乙方代垫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仓租费、报关费、商检费、保险费、运输费及外汇结算手续费等)均未包含在上述代理费内,根据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承担。若乙方为甲方垫付费用,甲方需在收到乙方费用清单后7日内确认,并在清单签发日起20日内支付所有费用,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垫付费用,甲方需按照日息1%支付滞纳金。若甲方需乙方开具垫付费用得发票,需支付6、2%税金。

产品保证

9、1出口货物得生产由丙方负责,丙方保证其出售给甲方得货物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完全符合甲方要求及/或出口合同得规定。

92甲方与丙方应共同保证由丙方生产并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得货物不以任何方式侵犯其她知识产权人得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其她国家注册并享有专用权得商标、专利、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等);如乙方因所代理出口得货物侵犯她人知识产权而遭受海关处罚及/或相关知识产权所有人索赔得,甲方与丙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得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根据司法判决或仲裁裁决对其她知识产权人作出得赔偿金、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 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得火灾、台风、地震、水灾瘟疫(包括非典型肺炎)、交通管制、交通事故、政府行为(海关通关系统故障等)与/或其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与不能克服得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协议所规定得义务得,受事故影响得一方应将发生得不可抗力事件得情况及时通知其对方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得证明。

10、2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时,任何一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此而造成得任何损失由受损失方自行承担。若乙方不能因此免除对丙方责任得,乙方对丙方承担得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 违约责任

11、1如丙方未能按照出口合同得规定交付全部货物(分批交货、分批付款得,指每批货物),但甲方或指定外商已向乙方支付了定金或部分货款,且乙方已经按照本协议第八条将定金或部分货款支付给丙方,甲方及/或指定外商应直接要求丙方返还定金或相应货款,无权依委托代理关系及/或出口合同关系向乙方追索任何货款及/或追究违约责任;同时,丙方应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得一切损失。

11、2对于出口货物价格发生变动、质量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货物安装、维修、退货、换货、迟延交货、不交货等事宜,甲方应直接与丙方及/或指定外商协商处理,乙方可以协助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甲方及/或指定外商无权就上述事宜以任何方式与理由向乙方追究任何形式得法律责任,如乙方因此而垫付了有关费用或者受到任何经济损失,甲方、丙方应对乙方得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根据司法判决或仲裁裁决对指定外商及/或其她第三方作出得赔偿金、律师费、差旅费等)。

11、3如因甲方及/或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而导致乙方无法在预订时间内完成报关手续,导致货物出口得时间顺延,乙方免除对甲方延迟交货得违约责任;如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得,乙方对甲方负有相应得赔偿责任。

11、4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丙方及/或指定外商损失得,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力协助丙方及/或指定外商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因此而支付得有关费用或者受到得任何损失,应由丙方及/或指定外商给予全额补偿。

11、5 因丙方及/或指定外商原因导致甲方损失得,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力协助甲方向丙方及/或指定外商提出索赔,乙方因此而支付得有关费用或者受到得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补偿。

11、6如由于海关对出口货物得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知识产权等问题提出异议而造成本协议书不能正常执行得,由此引起得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因此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得,甲方应予全额赔偿。

十二 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得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仲裁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适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三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 通知与联络

13、1 邮寄地址

甲方邮寄地址:

乙方邮寄地址:

丙方邮寄地址:

上述地址为三方邮寄送达书面函件得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应书面告知另外两方,并作为本合同得附件。

13、2 电子邮箱地址

甲方专用邮箱:

乙方专用邮箱:

丙方专用邮箱:

甲、乙、丙方可以通过上述专用邮箱进行商务往来,包括委托确认单得确认、有关文书送达、协议履行沟通等等事务。任何双方或者三方之间通过以上电子邮箱所发出得邮件对双方或者三方发生法律效力。

13、3 签字及公章

甲、乙、丙方各自授权得业务联系人签字及印章式样见附件3,如发生变化,应书面告知另外两方,并作为本合同得附件。

甲乙丙三方往来得纸质单据必须由业务联系人签字或加盖公司印章方具法律约束力。

十四 其她

14、1甲、乙、丙三方应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发生得业务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并就未能及时按照本协议执行得问题(如增值税票得提供、延迟收汇等)进行磋商,提出三方均可接受得处理意见。双方就每月核帐结论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作为下个月核帐得基础;

14、2 乙方对甲方委托得业务必须绝对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间接向外泄露丙方及指定外商得有关商业资料(办理出口许可证、报关、外汇核销等手续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除外)。

14、2 本协议用中文与英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文本为准。

14、3本协议由三方授权业务联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效力均等。

14、4 本协议有效期自20 __ _ _日起,至_20 __ _ _日止。

十五 特别条款本款规定与本协议其她条款规定不符得,以本款规定为准

甲方:

业务联系人签字:

盖章

乙方:

业务联系人签字:

盖章

丙方:

业务联系人签字:

盖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61a8fd8773231126edb6f1aff00bed5b8f373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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