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慰问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25 20:02:0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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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慰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应以精神安慰为

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

帮助排忧解难。

2、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

对干部职工退休时,按照单位原有贯例,购买慰问品等。

3、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每年春节、古尔邦节前夕开

展集中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干部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二、慰问范围

1、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生病住院的。

2、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妻、子

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5、春节、古尔邦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老干部职工和特

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6、干部职工生小孩的。

三、慰问标准

1、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乌鲁木

齐市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2、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

4、节日慰问:春节、古尔邦节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5、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

四、退休人员慰问由组人部负责。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

五、经费支付渠道

1、原则上从工会经费帐户、工会费列支。

2、超出部分从机关帐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列支,支完不再列支。

3、退休人员慰问、疗养金从退休机构费列支,超出不补。

4、慰问原则以实物慰问形式为主,尽量送现金。

5、依上述规定办理之后,各部室不再单独报销慰问本部室职工费用。

6、审批程序依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从2014年3月 10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52f638074a20029bd64783e0912a21615797f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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