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13 09:54: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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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草市场秩序,营造诚信的卷烟经营环境,维护卷烟零售经营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国家税源的流失,玉林市烟草专卖局、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对玉林市烟草专卖市场开展联合执法,具体方案如下:

一、联合执法的工作重点和治理目标

1、未领取《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卷烟及烟草制品经营活动的行为(包括仿造、出卖、租借他人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经营行为),特别是副食批发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经营活动的行为;

2、不通过《营业执照》年检或使用过期失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继续经营卷烟行为;

3、非法烟丝交易市场;

4、非法经营“假、非、私”三种卷烟的单位和个人;

5、非法生产加工烟丝行为。

二、行动安排

由烟草局、工商局的领导召开联合执法会,总结近年来两单位联合执法中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今后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两单位通过文件通知和召开各级烟草、工商两部门的中层以上干部(含乡镇各所)会议等形式,充分动员和宣传好联合执法的目的,并明确今后联合执法中必须相互支持。具体行动安排如下:

1、由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联合工商局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每月对全市范围内的无证经营卷烟零售户和持证经营卷烟中带有批发性质的经营户、钉子户开展集中清理整顿。

2、各县(市)烟草专卖局根据辖区的净化情况,通过不定期联合工商执法人员对辖区的无证经营卷烟零售户、持证经营卷烟中带有批发性质的经营户、钉子户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3、烟草、工商联合通过电视、报纸、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布烟草违法案件举报电话,争取群众踊跃举报烟草违法行为。

4、在联合整治行动中,无照、无证经营卷烟违法案件,由工商、烟草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能依法从严查处,对查获的无证经营卷烟零售户、持证经营卷烟中带有批发性质的经营户由工商部门从严处理。

三、保障措施

1、成立联合执法小组

长:蓝勇军 玉林市烟草专卖局 副局长

王熙光 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副局长

副组长:蒋晓梅 容县烟草专卖局

廖永镇 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流市烟草专卖局

李瑞锋 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俞剑锋 兴业县烟草专卖局

兴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罗家达 陆川县烟草专卖局

陆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梁福斌 博白县烟草专卖局

博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温道志 玉林市城区烟草专卖局

胡绍宁 玉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李福源 福绵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员:各县(市)、玉林市城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专卖管理所,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执法人员。

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玉林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玉林市烟草专卖局专卖办主任温道志同志和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宁政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玉林市烟草专卖局专卖办副主任陈栋同志担任。办公电话:烟草0775-*******,工商07752083184

2、联合执法队伍使用的车辆由烟草专卖局提供和安排,执法活动需要的车辆油费及相关费用由烟草专卖局负责保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50c1311a06925c52cc58bd63186bceb18e8ed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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