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校院级科研课题项目结题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学校自2004年启动院级专项科研经费以来,共对全校68项科研课题项目予以立项和资助。其中2004-2006年立项和资助的项目共52项,截止上一年度,有25项已结题验收,根据各项目申报立项时所确定项目研究与实践期限,学校将于2008年11月---12月组织开展院级科研课题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1.2004年、2005年立项的尚未结题的科研课题项目(如此次不能结题,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出延期结题申请);
2.2006年立项的尚未结题的科研课题项目(结题时间可自行延期至2009年12月);
3.2007年立项的且已完成的科研课题项目。
科研课题项目结题验收要求请参看学院网页科研管理栏目中的《学院科研管理文件》。
二、结题验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结题验收工作程序包括提交材料、组织评审、公布结果三个环节。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申请表(从校园网科研管理网页下载,或到科研处复制);并提交成果(研究报告、专著、教材,论文、软件、说明书、鉴定书等)。
为了便于存档,提交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及复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结题验收表及专著、教材、软件单交,其它的装订顺序:研究报告—论文复印件(或说明书、鉴定书等)。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上述材料请于2008年11月28日前交提至高职教育研究所。
2.学校将于2008年12月15日前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报结题的科研课题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3.根据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评审验收情况,高职教育研究所将于2008年12月底前向学校提交结题验收评审报告,报学校审批后公布评审验收结果。
三、注意事项
1.凡已到期(2004年、2005年立项)又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报高职教育研究所备案。凡不能按期完成课题任务并且未提交延期结题申请的,视为放弃项目,予以终止,在相关文件中予以公布,所获资助将予以追回。
2.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内容、实施计划与周期开展工作,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也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报高职教育研究所备案。
3.经学校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管理,项目课题负责人尽快完成研究任务并结题,务必于下年度以前完成结题。
4.凡有已到期又不能按期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下年度的院级科研课题项目立项。
5.相关文件或材料可从校园网科研管理网页下载,或到科研处复制
附件:
1.2004年至2006年立项尚未结题的院级科研课题项目汇总表
2.院级科研课题项目题验收申请表
3.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08年11月6日
附件1:
2004年至2006年立项尚未结题的院级科研课题项目汇总表
附件2:
GDGM-QR-09-006-A/O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院级科研项目结题申请验收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属部门
起止时间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科研处制
附件3: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院级科研课题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507dfe9b8f67c1cfad6b8e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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