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发布时间:2017-11-21 10:49: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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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申请条件

一、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二、 购买二手房;

三、 购买单位公房;

四、 购买拆迁安置房的;

五、 农村建房;

六、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七、 退休;

八、 死亡;

九、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住商品住房;

十一、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

十二、职工出境定居的;

十三、特困家庭子女上学的;

十四、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五、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六、职工当年装修自住住房,且一直未提取过公积金的;

十七、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八、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互提”的;

十九、职工交纳自有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二十、职工交纳自住住房物业维修基金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30ab2c0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7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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