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申请条件
一、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二、 购买二手房;
三、 购买单位公房;
四、 购买拆迁安置房的;
五、 农村建房;
六、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七、 退休;
八、 死亡;
九、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住商品住房;
十一、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
十二、职工出境定居的;
十三、特困家庭子女上学的;
十四、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五、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六、职工当年装修自住住房,且一直未提取过公积金的;
十七、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八、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互提”的;
十九、职工交纳自有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二十、职工交纳自住住房物业维修基金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30ab2c0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7e.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