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模板]

发布时间:2021-03-08 20:33: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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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各学院依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的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坚持“安全至上”的前提,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国家、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及学校防疫工作要求。

二、复试方式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复试笔试不再单独组织进行,相关内容纳入面试统一考核。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分批进行。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1.所有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由于调剂考生可重复填报调剂志愿,实际复试情况不确定。对于调剂需求大的专业可适当放宽调剂比例。

3.原则上不予破格复试。经调剂后,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可在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

2.各学院须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负全责。

3.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小组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小组。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组成,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原则上应当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小组一般应由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人员构成,原则上不少于3人,设组长1名。每个小组应选聘1-2名助理,负责复试组织管理,助理不参与评分。

4.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对于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有实际困难的考生,各学院应积极协调联系相关单位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与帮助,并及时上报研招办。

5.复试前,考生需逐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含复试笔试科目内容)、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其中,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复试前由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审查内容包括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为学生证)、身份证信息与报考信息是否相符;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本科学习成绩单。相关材料仅收取电子版,待报到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复核。暂时无法办理的,可待报到入学后提交。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重点考核业务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

(1)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占50分,考核重点:①基础理论②专业知识③对学科发展前沿了解情况④计算机应用能力⑤本科学习成绩;

(2)综合能力占40分(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为50分),考核重点:①逻辑思维能力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从中表现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敬业精神、钻研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分(外国语言文学专业无此项)。

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记录保存3年。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统一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考核形式采取网络远程考核或线下答题的形式,具体由学院自定。单科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

(四)体检

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复试期间不体检。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在60分及以上的,为复试合格。

复试合格考生将复试成绩乘以0.3,将初试总成绩除以5(满分为300分的专业,除以3)乘以0.7,相加后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7+复试成绩总分*0.3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0.7+复试成绩总分*0.3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六、待录取流程

1.复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一志愿考生不需登录系统确认待录取,调剂系统自动确认。

3.考生一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不予解除

七、破格复试程序

1.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接收破格复试的专业、名额及破格条件。

2.接受考生申请。

3.依据考生申请情况进行初步遴选,确定破格复试名单并公布。

4.组织破格复试,根据成绩排名确定拟破格录取名单并公示。

八、复试纪律和要求

1.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2.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及录取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3.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

5.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6.对复试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要依据《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19b30f30b12a21614791711cc7931b764ce7b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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