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专门的学识和经验,还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并遵循审计职业道德。审计人员素质是指人员自身应达到的标准,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会计理论水平。
2、审计理论和审计专门方法。
3、熟悉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以及有关的财经法规。
4、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能力和其他相关专业的知识。
● 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审计工作在我国的必要性
1、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和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4、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5、对外开放政策,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 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
审计按其是否有确定的时间分类,可分为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
1、定期审计。是指每到一定时间都要进行的审计。例如年度审计。
2、不定期审计。是指不确定审计时间,而临时进行的审计。例如,根据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某项案件进行专案审查等。
● 法定审计和非法定审计
审计按其是否受法律的约束分类,可分为法定审计和非法定审计。
1、法定审计。是指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不论被审计单位是否愿意,都必须进行的审计。例如:对财政收支的审计、上市公司年报。
2、非法定审计。是指法律未予明确规定必须实施的审计。例如:企业为取得银行贷款,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的鉴证审计等。
● 经济评价
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指的是,通过审核检查,评价被审单位的经营决策、计划和方案等是否先进,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是否切实执行,财政财务收支是否按照计划、预算和有关规定执行,各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经济效益是否较优,会计资料是否真实、正确等。
● 经济效益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效益性进行审查。其目的主要是评价被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效益的优劣,以利于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审计又可根据审查内容的不同分为业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两个分支。
● 经济鉴证
审计的经济鉴证职能指的是,通过鉴别被审单位经济活动和有关资料的性质,然后作出书面证明。
需要指出的是,审计的职能客观地存在于审计之中,但审计职能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审计固有的职能可以逐步被人们所发现、所认识。
● 社会审计
社会审计也称注册会计师审计。有如下特点:
(1)审计的独立性。
(2)审计的委托性。
(3)审计的有偿性。
● 财政财务审计
财政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反映其经济活动的会计资料进行的审计。
其目的主要是判断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包括财政和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其中,财政审计是由国家机关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决算等情况进行监督;财务审计是对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三性发表意见。
● 审计证据的收集
确凿、适用的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借以提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的重要依据。审计人员通过各种途径,采用各种方法(如调查、询问、实地观察等)所收集起来的各种审计证据(包括实物的、书面的、口头的)加以整理、筛选,使之成为初步符合审计要求的审计证据。
● 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也称部门和单位审计,是指由部门内部独立于财会部门以外的专职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
内部审计具有以下特点:
(1)审计范围的广泛性。
(2)审计机构的相对独立性。
(3)审计目的的内向服务性。
(4)审计时间的经常性和及时性。
● 内部审计部门
内部审计部门或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本部门或本单位进行的审计。在企业设立内部审计,其领导类型可以归纳为下列三种:
1、由企业董事会或其所属审计委员会领导的内部审计部门。
2、由企业总裁或总经理领导的内部审计部门。
3、由企业主管财务的副总裁或总会计师领导的内部审计部门。
● 审计准则的意义和作用
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客观标准。
审计准则的作用包括以下几方面:
1、有利于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
2、有利于提高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
3、有利于维护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正当权益。
4、有利于促进审计经验的交流,从而也有利于推动审计教育和审计研究的发展。
● 审计的独立性
审计的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自始自终不受外来或内在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审计的独立性是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查和做出审计结论的保证。
审计人员要保持其独立性,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参与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
2、与被审单位在经济上没有利害关系;
3、与被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伦理上没有亲密关系。
也就是说,审计要保持其独立性,必须做到组织独立、经济独立和工作独立。
组织独立指审计机构应独立于被审单位之外,与被审单位在组织上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经济独立指审计机构经济应有法定来源,不受被审单位的牵制。
工作独立指审计人员秉公、秉正原则进行审核检查,独立编制审计计划,独立取证,独立作出审计结论。
● 国家审计机关
当前,世界各国的国家审计机关按其组织形式和领导关系,几种类型:
1、属于议会领导的国家审计机关。
2、属于政府领导的国家审计机关。
3、属于财政部领导的国家审计机关。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国家审计机关分为国务院和地方两级。其中,我国最高国家审计机关设置在国务院,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局,接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应进行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依法进行的审计监督。
● 国家审计准则
我国的国家审计准则基本内容
一般准则、作业准则、报告准则、处理处罚准则属于《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的核心内容。
(1)一般准则:规定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一般准则还规定了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2)作业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准备和实施阶段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3)报告准则:是反映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机构审定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4)处理、处罚准则是审计机关对审计事项做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理、处罚,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其中:审计机构应当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并在此后的三个月内监督其采纳、执行情况。
● 审计证据的特点
审计证据的特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这里所言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正是审计证据的两大特点。
1、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支持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它是审计人员为形成审计意见所需审计证据的最低数量要求。
2、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指是对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应与审计目标相关联;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应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
(1)审计证据的相关性
审计人员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只有与审计目标相关联,审计证据才具有证明力,才能用来证明或否定被审计单位认定的事项。
(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是对审计证据反映客观事实程度的衡量。审计证据因受其来源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呈现出不同的可靠性。一般来说,审计证据的可靠程度通常可参照下述标准进行判断:
a书面证据比口头证据可靠;
b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可靠;已获独立的第三者确认的内部证据比未获独立的第三者确认的内部证据可靠;
c审计人员自行获得的审计证据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征据可靠;
d内部控制较好时的内部证据比内部控制较差时的内部证据可靠;
e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更为可靠。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当审计证据的相关和可靠程度较高时,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较少;反之,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多。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审计人员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可以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但对于重要的审计项目,不应将审计成本的高低或获取审计证据的难易程度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
● 独立原则
独立原则: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或其他签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通常注册会计师需要实行回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曾在委托单位任职,离职后未满两年的;
(2)持有委托单位股票、债券或在委托单位有其他经济利益的;
(3)与委托单位的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董事或委托事项的当事人有近亲关系的;
(4)担任委托单位常年会计顾问或代为办理会计事项的;
(5)其他为保持独立性而应回避的事项。
● 经济监督
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指的是,通过审计,监察和督促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在正常的轨道上进行。
要发挥其职能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监督必须由权利机关实施。
(2)要有严格的客观标准和明确的是非界限。
● 审计的目的
审计通过审核检查要对被审单位经济活动以及反映经济活动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做出判断。
真实性指审核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有关资料是否客观、恰当地反映了它所应反映的客观经济活动。
合法性指审核检查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有关资料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财务法规。
效益性指审核检查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有较高或较低的经济效益。
● 审计的定义
审计是由独立的专职机构和受委托的专业人员,以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为对象,进行审核检查,收集和整理证据,确定其实际情况,对照法规和一定的标准,以判断被审单位经济活动以及反映经济活动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经济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
● 审计的任务
审计的任务是人们在正确认识审计职能的基础上,根据当时社会需要,对审计所提出的要求。在我国当前经济建设中,审计的基本任务,就是要为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促进企业微观搞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总目标服务。其具体任务分述如下:
1、审核检查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揭露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以巩固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
2、监督财政预算和财务计划的制定和执行,保证国民经济稳步和协调发展;
3、审核检查会计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为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提供有用信息;
4、审核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5、评价经济活动的效益性,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6、鉴证经济活动和有关资料,为改革和开放服务。
● 审计的作用
审计的作用:审计的作用是完成审计任务后的结果,完成了审计任务,就能发挥如下作用:制约作用、促进作用、证明作用。
制约作用:对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和舞弊,制止违反法规制度、违背财经纪律和侵犯资财等行为,可以起到制约不合规、不合法经济活动的作用。
促进作用:对于经济活动所实现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价,指出潜力所在,以便挖掘利用。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省和有效性进行评价,以便堵塞漏洞,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证明作用:能证明被审计单位某些经济情况、经济行为、经济事实真相的作用。
● 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是指在审计过程中,采用各种方法和技术所取得的反映被审计事项的各种证明文件和资料。它是审计人员据以发表审计意见,作出审计决定的根据。目的就是为了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 就地审计
就地审计是指由审计机构派出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的现场审计。
就地审计按照不同的情况,又可分为:
(1)驻在审计。
(2)巡回审计。
(3)专程审计。
● 审计的对象
审计的对象是指审计所要审核检查的客体。根据主体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以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财政预算的执行及其结果,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为主要内容;
2、以中央银行及金融机构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信贷计划的执行及其结果为主要内容;
3、以企业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为主要内容;
4、以国家给予财政拨款或者补贴的单位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经费开支、财政补贴情况为主要内容;
5、以基本建设项目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为主要内容;
6、以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这些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
7、以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这些项目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为主要内容。
● 审计机构
审计机构泛指有权利或有资格行使审计职能,开展审计工作的审计组织。根据审计机构的地位及服务对象的不同,审计机构可以划分为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部门和社会审计组织。
设置审计机构的原则
1、审计机构的设置必须保证其拥有较强的独立性。
2、审计机构的设置必须保证其拥有较高的权威性。
● 事前审计
审计按其工作进行的时间分类,可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
1、事前审计。是指经济业务发生以前所进行的审计。即对计划、预算的编制,以及对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可行性研究等所进行的审计。
其目的的主要是审查计划、预算、投资决策等是否切实可行。
2、事中审计。是指在计划、预算或投资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其所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
这种审计的优点是随进进行审查,随进发现错误和问题。
3、事后审计。是指经济业务发生以后进行的审计。
其目的主要是根据有关的审计证据,审查已经发生经济业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 审计的职能
审计的职能、任务和作用
审计的职能是审计的本质属性,指的是审计所具有的固有功能,审计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能力。审计的职能是客观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在正确认识审计职能的基础上,根据当时社会需要,对审计提出一定的要求,就构成了审计的任务。审计的任务是人们赋予审计去完成的,因此是主观的产物。完成了审计任务,就发挥了审计的作用,可见,审计的作用是完成审计任务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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