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 2019 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2019 年,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公司中心任务,锐意进取,奋发作为,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在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实一步,创造了公司发展史上的最好局面, 职工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为选树和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广大职工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实现公司改革发展的 更大突破,公司决定组织开展“先进集体”、“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集体奖项
1.“先进集体”:在公司各单位中评选。拟评选“突出贡献奖”、“突出进步奖”、“特别贡献奖”、“卓越管理奖”、“优秀管理 奖”、“优秀专项团队奖”等集体奖项。
2.“先进班组”:在公司各单位班组或业务组中推荐评选,拟评选 12 个。各单位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班组,原则上每个单
位最多推荐 1 个,公司统一组织评选。
(二)个人奖项
1.“先进个人”:在工人、一般技术管理人员、劳务派遣工中推荐评选,根据各单位职工人数、重 要岗位和关键项点,以及重点工作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分配名额。 原则上生产单位“先进个人”工人所占比例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2.“劳动模范”:在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先进个人”人选中推荐申报,公司统一评选,原则上每个单位最多推荐 1 名。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模范”的评选,由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依据业绩和贡献提名并通过。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完成或超额完成本单位所承担的主要经营指标,出色完成本单位所承担的重大专项和重点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突 出贡献;
2.在加强本单位管理方面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业绩突出,效果显著;干部队伍团结协作,风清气正,凝聚力、战斗力 强;
3.攻坚克难,开拓市场,强化管理,与上年相比,主要经营 指标和经营管理水平有显著提升;
4.重视和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效落实, 无违规违纪情况,在公司和上级党组织检查考核中无严重不符合项点。
5.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不和谐不稳定事件发生。
(二)“先进班组”评选条件
1.完成或超额完成所承担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及考核指标;
2.在精益管理、技术创新、质量提高、降本增效等方面有出 色表现;
3.学技练功氛围浓厚,班组成员整体技能或业务水平高;积 极参加公司技术比武等竞赛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管理规范,团结和谐,大局观念、协作精神和凝聚力战斗 力强;
5.无重大工伤、设备及质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主动作为, 有较强的大局观念;
2.出色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无质量返工记录;
3.在各类技术比武中取得较好成绩,技能水平在本单位同类 工种中处于领先;
4.在精益生产、节能降耗、技术创新、导师带徒、技能传授 等方面有较好表现;
5.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责任事故、无违章违纪情
况。
1.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主动作为,
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
2.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质量好、成绩突出;
3.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处 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业务水平在公司同类岗位中处于领先;
4.注重业务传承和经验分享,在导师带徒、业务传授方面有 较好表现;
5.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责任事故、无违章违纪情况。
(四)“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劳动模范”还应具备: 1.道德高尚,作风务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优秀的职业素养、出色的创新 能力和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
3.技能和业务水平突出,在解决关键疑难问题等方面有出色 贡献,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在重大专项和重点工作完成中贡献突出。
“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推荐与全员业绩考核工作挂钩, 必须从本单位业绩考核优秀者中推荐。生产单位“劳动模范”原则上从生产一线员工中推荐。
三、评选步骤
1.各单位成立由党政工领导及生产、技术、管理、职工代表 等方面人员参加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研究确定。
3.“先进班组”的评选,由各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研究确定后推荐上报。
4.“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的评选,在个人申报或单位提名,群众测评的基础上,由各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 定后推荐上报。
5.评选推荐工作的全过程及结果,要按照厂务公开规定程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
6.公司成立由各单位领导组成的初评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进行审核和民主推选后, 提交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研究确定。
五、表彰奖励
1.对公司“先进集体”授予荣誉称号,奖励金额另行研究。
2.对公司“先进班组”授予荣誉称号,班长奖励 400 元,班组职工按人均200 元给予一次性奖励,班组可以进行二次分配。3.对公司“先进个人”授予荣誉称号,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 元。
4.对公司“劳动模范”授予荣誉称号,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3000 元。
“先进集体”、“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荣誉 有重叠的获奖人员按照最高奖项发放,不重复计奖。
六、上报时间及要求
1.“先进班组”、“先进个人”推荐人选需填报《“先进班组”推荐申报表》、《“先进个人”推荐申报表》并填写 300 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条目式列出工作亮点,不需面面俱到;要求打印, 仿宋 4 号字)。推荐“劳动模范”的人选,填写 300 字以内的条目
式简要事迹材料,另附 1000 字以上的事迹材料和工作照(电子版)一张。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 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认真组织,充分发扬民主,评出标杆、树立 典型。
3.各单位评选结果(推荐申报表)和事迹材料请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报公司工会生产民管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附件:1.“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2.“先进班组”推荐申报表
3.“先进个人”推荐申报表
2019 年 12 月 22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06aec90487302768e9951e79b89680202d86b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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