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清华大学教职员宿舍管理费收支管理要点
发布时间:2023-09-12 05:17:2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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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教職員宿舍管理費收支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95年7月14日校長核定
中華民國96年11月15日修訂
一、為合理分配及使用校內宿舍資源,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暨依據「國立清華大學
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要點」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要點。二、本要點所稱之教職員宿舍係指東院、西院(含單房間職務宿舍)及金城宿舍
而言,七十二年五月一日以前配住之眷屬宿舍及日後新建之職務宿舍,亦比照本要點收費。三、教職員宿舍依建築年份、面積等條件,酌收管理費,每月管理費收費標準及
金額,如附件。有關經費部分須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核定。四、管理費之繳交方式:現職者由每月之薪津中扣繳,退休、留職停薪、借調
未在本校支薪者,可申請轉帳扣款或直接向本校出納組繳交。五、宿舍管理費以收支並列、專款專用為原則,其支用項目如次:
(一)宿舍建築修繕(估價金額十萬元以上,須提教職員宿舍借住管理委員會通
過後,始可執行)。(二)宿舍區環境維護(公共區清潔、消毒、美化、樹木修剪等)。(三)設備費(執行宿舍業務相關設備支出)。(四)業務費(宿舍行政、事務、公證等支出)。(五)人事費(僱用宿舍管理人員、臨時工資等)。(六)其他經教職員宿舍借住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者。六、本要點經「教職員宿舍借住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
亦同。
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
正時等
附件:國立清華大學教職員佰舍管理費收費標準
建築年份
79年以後69-78年52—68年50年以前
建坪面積40坪以上36坪以上31—35坪20-30坪10-20坪10坪以下36坪以上31—35坪30坪以下36坪以上
每月收費
3,000元
2,500元2,000元1,500元800元5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1,500元
清華大學教職員宿舍收費標準
宿舍編號
西院1-16號新東院11-12號新東院55-58號新東院17-20號新東院41-44號新東院23-30號*新東院15.16號新東院71.73號新東院21.22號新東院31-40號新東院75.76號新東院45-48號新東院49-52號新東院53.54號西院25-32號
新東院79-82號(四層)新東院83-84號(四層)新東院85-88號(四層)新東院89-90號(四層)西院51-58號(三層)新東院59-62號(四層)西院45-50號(五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