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发布时间:2023-11-08 12:43: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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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学生(六课时)[教学目的]了解学生的本质属性和时代特点,学生的地位,树立正确的学生观;了解良好师生关系的作用和影响师生关系的因素,掌握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策略。[教学重点]学生的本质属性和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策略。[教学难点]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第一节认识学生1学生的本质属性1学生是自然实体和社会实体完整统一的人学生是受教育者,但在社会生活中又是现实社会成员之一,同样具有人类社会成员的一般特征。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统一,既是自然的生命实体,又是接受社会知识经验、思想意识的社会人。学生也不例外,他既是学生,又是接受社会知识经验、思想意识的社会人。2学生是有丰富感情、独立人格、独特个性和自觉能动性的人中小学生虽然尚未成熟,但同样有着自身独立的人格,学生与教师不论是在法律、人格,还是道德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没有尊卑、贵贱之分,应当予以尊重。教师应民主平等地对待学生,不能以高人一等的态度,家长式的作风粗暴地对待学生。任何体罚、训斥、辱骂、讽刺、挖苦、嘲笑等都是对学生人格的不尊重,都会极大地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从而影响学生的成长和进步。作为独立的个体学生有着自己的思想、需要、情感、爱好、愿望和尊严,同样应当得到正当的尊重和满足。同时,学生又是有个性的人,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个性”“没有两个象两滴水那么相似的儿童”人的巨大的创造潜能存在于人的个性之中,每个人的个性,只有通过恰当的教育才能及到健康的发展。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要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针对学生的不同资质和天性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为学生个性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独特专长和创造力。但是,学生对成长过程中的教育影响和其他外部影响,并不是消极被动地全盘接受和吸收,而是积极地内化并自觉地参与到教育过程之中,和教育者一道共同完成教育任务。因此,教育都不能仅将学生看作教育的对象,他也是教育和自我发展的主体。3学生是发展中并渴望得到发展的人青少年学生除了具有人类社会成员一般的共同特点外,他自身独有的特点表明他们是正在发展中的未成年人。发展中的未成年人意味着:学生的身体和心理都在成长发展中,是可塑性极大的时期,他们的品德、行为习惯都在形成中,容易接受正面教育也容易受到不良影响;其发展的不完善也是正常的现象。但是,学生又是渴望得到发展的人,并且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4学生是以学习为主要任务的人2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1学生是教育的客体2学生是教育活动的认识主体和价值主体传统的学生地位观认为,教师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学生是客体;教师是知识技能的灌输者,学生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是亦步亦趋的被动跟从者;学生的学习活动和学习效果需要靠重复强化和外在的诱惑或威胁来维持和产生,完全否定了学生作为独立的社会个体所具有的主体性。其结果必然导致学生学习被动,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不强,从而影响学习
质量和学习效果;更严重的是压抑了学生作为人所具备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的发展,影响学生积极主动人生态度的形成;也影响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培养,良好个性的形成,最终是影响综合教学目标的实现。现代教学理论认为:首先,学生是认识活动的主体。这指的是在学生与教学内容的相互关系中,教学内容是学生认识的客体,学生是认识的主体,教学内容是依靠学生认识活动的展开才能被学生掌握的。对此,经过几十年的有关学生地位问题的探讨和争论,现已基本形成比较一致的看法:其一,从实践的主客体关系来看,认识活动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是勿庸赘言的,任何一种实践活动,其实践的主体只能是实践着的人,而学生是认识活动的有目的的承担者,因此,学生是认识活动的当然主体。其二,现代认知心理学的研究,也为这一观点提供了心理学方面的依据。现代认知心理学认为,学习是学生主动建构内部心理表征的过程,不是把知识从外部搬到记忆中,而是以已有经验为基础,通过与外界的相互作用来建构认知结构的过程。这说明教学这种认识活动是学生主动“掌握”知识的过程,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其三,从人的本性来看,学生作为独立的社会个体,具有独立的人格,自主的意志和自由选择、自我决定的愿望和权利,我们不能把教育意志强加于学生。所以,现代的学生地位观必须承认学生是认识的主体,教师的工作不应当理解为向学生灌输知识,而应当理解为把学习中智力活动的任务交给学生,引导学生主动探索,尽可能独立完成学习的任务。其次,学生又是价值主体。所谓价值,就是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肯定与否定)的关系。④它标志的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关系。这就是说,价值的形成,必须有价值客体和价值主体;并且,只有价值客体与价值主体构成价值关系,即价值客体满足价值主体的需要,才能谈得上价值。就教育而论,对于学生来说,他本身的学习活动、他学习的课程等,都是价值客体,而学生自己,则是价值主体,只有当学生自己的学习活动、学习的课程能满足学生自己的需要的时候,学生才会认为自己的学习活动和学习的课程对自己是有价值的,才会积极地努力地去学习,否则就相反。事实上,学生在其社会化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需要,希望在教学中获得满足。其需要有:“第一是谋求职业。以获得更多更好的物质生活资料和精神生活资料。所以他要求教育具有谋生的价值。第二是实现事业上的抱负。所以他要求教育具有赋予知识和能力的价值。第三是发展自己,使自己的潜能素质得到多方面的发展,求得自我完善。所以他要求教育具有发展的价值。⑤学生正是从自己的种种需要出发来对待学习的。那么,教育能否满足学生的种种需要呢?在正常的情况下,教育是能够满足学生自身的种种需要的。因为,教育中传授知识、形成技能,发展能力、培养情感等,不仅可以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而且也能满足为学生未来谋生打基础的需要。正因为如此,在一般情况下,教育对学生具有正价值。也正因为有这些正价值的存在,学生认同了自己的学习活动和所学课程这些价值客体对他的有用性,他才产生“欲望、动机、兴趣、态度、意志等,以及由这几项心理活动在特定情况下所派生出来的某些心理活动”⑥。这些与满足学生的心理需要相关的心理活动,就是主体的价值心理活动,简称“价值活动”在学生地位观的问题上,仅仅停留于学生的认识主体地位和价值主体地位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把握由这两个主体地位逻辑地引伸出来的教学中学生的价值活动与认知活动之间存在着的规律性的联系。这种联系就是:价值活动是认知活动的心理动力,没有这个动力,学生的认知活动就难以启动,难以维持,难以取得效果。比如,没有求知欲望,学习动机,认知兴趣,以及情感、态度、意志等价值心理活动的唤起,认知活动就缺乏心理能量,导致注意力不集中,记忆水平下降,思维和想象不能启动,整个认知活动就失去内驱力。同样,认知心理活动对价值心理活动也具有制约和促进作用,即认知心理活动的对象及其成果为价值心理活动提供理性依据,有利于价值心理活动的激发。比如,当认知对象能满足学生的需要,有利学生的发展时,就能引起学生的学习欲望和动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在遇到学习困难时就会表现出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自觉排除来自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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