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乘客须知

发布时间:2019-07-05 23:54: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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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铁乘客须知

一、 乘坐轨道交通的乘客,应讲究文明礼貌,自觉遵守维护乘坐轨道交通的秩序。

二、 乘客应持有效车票进站乘车。无车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以及拒绝票务人员验票的,按武汉市相关条例处理。

三、 每位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应按超过人数购票;乘客携带的物品,总重量、长度、体积分别不得超过20千克、1.6米和0.15立方米。

四、 乘客须经检票后有序地进入站台,在黄色安全线以内候车;候车和上下车时不要互相拥挤;严禁在站台边缘与安全线之间行走、坐卧、放置物品。

五、 乘客应在列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依次登车;当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停止上下车;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不得手扶车门或挤靠车门。

六、 列车到达终点站后乘客应全部下车,不要在车厢或车站内长时间逗留。

七、 乘自动扶梯时,应握紧扶手、靠右站稳,不要多人挤站在同一级扶梯或在扶梯上打闹、奔跑。

八、 衣履不整者,不得进站乘车;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酗酒者、精神病患者、智障、行动不便者等进站乘车须有健康成人陪同。

九、 乘客须自觉维护车站和列车整洁,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在轨道交通车站或列车上,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 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二) 卖艺、乞讨、躺卧、踩踏坐席;

(三) 涂写、刻划、张贴;

(四) 擅自销售物品;

(五) 高声喧哗、娱乐、追逐打闹、滋事斗殴;

(六) 在车站出入口逗留、阻塞行人通道;

(七) 其它违反公共场所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和可能危及行车、人身安全的其它物品进站乘车;不得携带禽畜、宠物或易污损、无包装易碎、尖锐的物品。

十一、 严禁攀爬、跨越或钻越围墙、围栏、闸机等。

十二、 严禁跳下站台,进入轨道、区间及其它具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十三、 严禁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不得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

十四、 乘客应当正确使用车站内的自动扶梯等有关设施、设备;严禁损坏或擅自移动轨道交通设施。

十五、 发生紧急情况时,乘客应保持冷静,听从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打开车门和强行下车。

十六、 乘客应服从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发生纠纷时,可向轨道交通管理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但不得影响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cf675ea03d8ce2f01662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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