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年度绩效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2-12-17 01:47:4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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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校辅导员系列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做好辅导员系列岗位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学校岗位考核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全校辅导员系列岗位人员(在岗在职).二、考核形式与考核记分
年度考核按照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生测评、院(系考核和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为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担任团总支书记兼总辅导员职务的辅导员,考核权重与专职辅导员有所区别.
(一)学生测评:占20%.各院(系)岗位考核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民主评议,掌握学生对辅导员的测评情况。参与测评的学生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参加测评学生不能低于辅导员所带学生总数的90%。学生测评满意率达95%为18分,每高一个百分点加0。4分,加满20分为止;每低一个百分点减0。4分。
(二)院(系考核:占40%。专职辅导员占40%,担任团总支书记兼总辅导员职务的辅导员占20%。院(系考核小组根据对本部门辅导员日常工作情况详细记录,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院(系给每位辅导员基础分值为80分(百分制),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加减分。
符合下列条件加分:
1、平均每月召开班会、年级大会、干部例会累计次数多于4次,每多一次加0。1分(一学年以10个月为准,加满3分为止;
2、经常与所带学生谈心,平均每月与学生谈心次数高于要求次数;每高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满3分为止;
3、平均每周深入学生宿舍和宿舍办公次数多于1次(每学年按44周计算),每多一次加0。1分,加满3分为止;
4、辅导员所带班级学风好,综合奖学金获得率高于本院(系)的平均率或受到学业处理的学生低于本系院的平均率,每多一个百分点加1分或每少于一个百分点加1分,加满4分为止;
5、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寝室文明寝室率达20%或优秀文明寝室率达5%(以学校检查通报、评审结果为准)以上,每多一个百分点加0.2分,加满2分为止;
6、能够积极主动与所带班级任课教师进行沟通或到所带班级听课,及时了解班级同学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每学期与任课教师至少沟通5人次以上(以工作手册记录为准)或深入班级听课10次以上,每多一人次加0。4分,加满2分为止.
符合下列条件扣分:
1、平均每月召开班会、年级大会、干部例会累计次数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0。1分(一学年以10个月为年准,扣满3分为止;
2、平均每月与学生谈心次数低于所要求次数;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满3分为止;
3、平均每周值班次数少于1次(每学年按44周计算),每少一次扣0。1分,扣满3分为止;
4、平均每周深入学生宿舍次数少于1次(每学年按44周计算),每少一次扣0。1分,扣满3分为止;
5、学生因违纪受到处理,违纪率高于本系部的平均率,每多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学校检查为准,扣满4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