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项目送审造价结算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8 09:58: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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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项目送审造价结算资料的通知

文  号:郫审发[2009]7 签发单位:郫县审计局

签发时间:2009-03-19 生效时间:

各镇、县级各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成都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意见的通知》(郫府办[2009]44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资料送审行为,增强建设单位责任意识,提高审计效率,现特向你单位告知,请按以下要求向我局报送建设项目造价结算资料: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完成项目验收、竣工决算(结算)编制后30日内,向我局报送项目竣工资料。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项目竣工资料时一并报送《XXX(项目全称,下同)工程自查情况说明》,并加盖项目建设单位鲜章(如项目送审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不同应加盖两方单位鲜章)。说明内容包括: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立项审批情况及招标核准情况,包括:

1、立项审批及招标核准文件文号(附后加盖项目建设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2、立项批准的建设内容;

3、立项批准的投资金额;

4、核准的招标方式;

5、核准的招标内容;

如未经立项审批或招标核准,应写明项目未经立项审批或招标核准

(三)项目设计情况,包括:

1、设计单位名称;

2、是否出具加盖设计单位专用章的设计图纸;

如未经设计,应写明项目未经设计

(四)项目预算评审情况,包括:

1、预算评审文件文件号(附后加盖项目建设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2、预算控制价;

如未经预算评审,应写明项目未经预算评审

(五)项目招标投标情况,包括:

1、招标方式(公开、邀请、比选);

2、招标范围;

3、中标单位名称及招标备案情况(附后加盖项目建设单位鲜章及招标办备案专用章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招标未经备案,应注明招标未经备案

4、中标单位取费等级(附后加盖项目建设单位鲜章的施工单位取费或规费证书复印件);

如未经招标(比选),应写明项目未经招标(比选),并附后加盖项目建设单位鲜章的施工单位取费或规费证书复印件。

(六)项目监理情况(如未聘请监理请注明项目未聘请监理)。

(七)项目甲方指派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本款所列项目甲方指派管理人员是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其人代表项目建设单位行使工程造价管理的个人,如代表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经济技术签证单》等事项的人员)

(八)项目开竣工时间。

(九)项目竣工验收情况(房建及桥梁类等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应附后加盖相关主管部门专用章的备案书),如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应写明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十)项目送审金额及竣工结算(决算)所采用的计价定额及编制人员姓名;如未采用定额,请写明竣工结算(决算)量价计取的标准。

(十一)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对结算金额超中标价(合同价)5%以上的超支原因分析(未超5%不作分析)。

(十二)项目建设单位牵头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三)项目竣工资料送审单位名称及送审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项目竣工资料时一并报送《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如项目送审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不同,送审单位应兼章)及《施工单位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一及附件二。

四、送审单位应在报送项目竣工资料时一并报送《资料接交清单》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三),《资料接交清单》所列资料明细应包括结算审计所需的全部经济技术资料,具体如下:

1、经济(商务)、技术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复印件(封面加盖项目建设单位鲜章,全部资料加盖项目建设单位齐缝鲜章;如项目送审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不同,送审单位应兼章)及投标电子文档。

2、设计图原件。

3、竣工图原件。

4、施工合同(协议)及全部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合同(协议)及补充合同(协议)复印件(封面加盖项目建设单位鲜章,全部资料加盖项目建设单位齐缝鲜章;如项目送审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不同,送审单位应兼章)。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复印件(封面加盖项目建设单位鲜章,全部资料加盖项目建设单位齐缝鲜章;如项目送审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不同,送审单位应兼章)。

6、图纸会审纪要原件。

7、设计变更通知原件。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原件。

9、现场签证单原件。

10、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会议纪要复印件(封面加盖项目建设单位鲜章,全部资料加盖项目建设单位齐缝鲜章;如项目送审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不同,送审单位应兼章)。

11、竣工结算(决算)书原件及其电子文档。

12、其它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

上述资料在填制入《资料交接清单》时,应注明详细数量;除《竣工结算(决算)书》外,我局将于审计结束后退还原件,保留复印件。

五、我局将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竣工资料30内对其进行审核,项目有以下情况的,竣工资料由我局予以退还,并书面说明退还理由。退还的竣工资料由相关单位完善后重新报送:

1、未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XXX工程自查情况说明》的。

2、未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及《施工单位承诺书》的。

3、未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资料接交清单》,以及《资料接交清单》填制内容与送审资料不一致的。

4、送审竣工资料签章不齐的。

5、送审竣工资料签章人员与《XXX工程自查情况说明》所列人员不符的。

6、送审竣工资料不足以支撑造价结算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其它情况。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二、《施工单位承诺书》

三、《资料接交清单》

○○九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一:

郫县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和《》(郫审投通[200 ] 号)要求,我们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了与审计(核查、调查)范围相关的资料,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所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议记录、纪要、函件、通知等相关资料均是真实、完整的(以《资料接交清单》为准)。

二、涉及本工程造价结算的各项经济技术业务事项均在所提供的工程资料及其他资料中真实、完整的反映,保证无遗漏。

对上述承诺,本单位和有关负责人愿意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法律责任。

被审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部门负责人:

附件二:

郫县审计局:

我们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向工程甲方提供了与审计(核查、调查)范围相关的资料,现由工程甲方送达你局。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所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议记录、纪要、函件、通知等相关资料均是真实、完整的(以《资料接交清单》为准)。

二、涉及本工程造价结算的各项经济技术业务事项均在所提供的工程资料及其他资料中真实、完整的反映,保证无遗漏。

对上述承诺,本单位和有关负责人愿意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附件三:

资料接交清单

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名称:

提供资料人签字:

日期:

审计组接受资料人签字:

日期:

接受归还资料人签字:

日期:

审计组归还资料人签字:

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b9a0f8c84868762caaed5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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