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外住院待遇享受

发布时间:2015-06-26 09:00:4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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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东宝区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报销政策问答

1转外就医如何办理手续

答: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市一医、市二医、市石化医院)开转诊申请单区医保局办理转诊手续 上级医疗机构诊治。

2、转外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转上级医疗机构和市外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含异地急诊),省内的先由个人自付10%,省外的先由个人自付15%,再由统筹基金按相应规定支付。转下级医疗机构、异地居住的住院医疗费用,参照本市相应规定支付。在外地住院必须要给医保局报案和转诊,不办理手续的是不予以报销的。

3转外就医报销需要哪些资料

答:转外就医:首先报案,办理转诊手续,其中凭介绍信转外就医患者,出院时结清住院费用,索要住院发票原件(加盖公章)、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复印件、介绍信回执联(医保办盖章、留电话)回区医保局报销医疗费用。

4、武汉开通几家即时结算医院?

答:已即时结算的19家定点医院如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湖北省肿瘤医院、湖北省中医院(花园山院区)、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总队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第三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湖北省中山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一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办理了异地即时结算的转诊人员持身份证、医保卡和转诊申请单办理入院手续后,无需垫付全额费用,出院时无需垫付全额费用,在医院住院处结清个人自付、自费部分即可。办理转诊手续后需在7日内办理异地入院登记,否则转诊信息将失效,无法使用医保卡登记。

5、如果在异地发生急诊住院如何报销?

异地急诊和办理了异地居住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疾病的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报案。报案电话:0724-2371583。并将写有住院科室电话和主治医师姓名的入院诊断证明传真至医保局备案,传真号码:0724-2372743.属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医保卡、住院发票原件(加盖公章)、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按照参保地医疗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报销。不属于急诊范围和在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不支付。

经办科室:东宝区医保局住院医疗管理科

咨询电话:0724-*******

地址:荆门市东宝区泉口一路15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b22c4b3580216fc710afd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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