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东部新城YJ10-1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简要说明)
一、 规划背景
YJ10-1101地块位于东部新城,是安庆市发展的重点区域,为满足土地市场供应需求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完备土地出让手续,特编制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 规划范围及用地现状
地块位于安庆市YJ10管理单元,规划范围西至潜江路,北至迎宾东路,东至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南至祥和路,用地面积约为7.20公顷。
三、 指标控制
1、地块规划用途与指标
地块为居住用地。地块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应满足机场净空的控制要求。
2、建筑退让
(1)新建建、构筑物后退潜江路道路红线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H≤60m,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20m;H>60m,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30米。
(2)新建建、构筑物后退祥和路、迎宾东路道路红线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H≤24m,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10m;24<H≤60m,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15m;H>60m,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
(3)围墙及附属物后退潜江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10米,后退祥和路、迎宾东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5米。
3、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退让用地界线、日照等须遵照《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要求执行。
4、配套设施
地块内住宅按照机动车≥1.0车位/户,非机动车≥1.5车位/户配建停车位。住宅机动车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不少于规划停车位10%的充电桩。
其他配套设施按照《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要求执行。
5、开发引导
(1)临潜江路的居住建筑应进行公建化处理;建筑外墙所有空调机位应与建筑立面统一设计或者设置遮蔽措施,不得外露。
(2)建议地块东侧设置宽度不小于9米的开放式区间路。
(3)应处理好与周边现有建筑的日照、间距、通风要求。
四、 道路系统控制
规划地块道路交通主要依托现状的迎宾东路和潜江路和规划的祥和路等,潜江路道路红线宽度为80米,迎宾东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规划的祥和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
道路竖向设计:依据迎宾东路、潜江路等周边现状道路标高确定,迎宾东路、潜江路现状路面高程在12.53-13.32米(1956年黄海高程)之间。
五、 市政工程
地块内的市政工程包括给水、电力、电信、燃气均由周边城市道路相应市政管网接入,并按要求配建相关设施;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排入周边城市道路现状市政排水管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8376c5e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c646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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