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校园蔓延,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加强学校新冠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我校晨午检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班子成员、班主任、门卫、食堂管理人员、任课教师
二、总体要求:
1、在传染病预防期间,学校每天早晨和中午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情况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所有师生员工必须配合学校排查工作,未经晨、午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师生晨、午检情况每日汇总上报,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日一报。
4、如发现有疑似病例,及时隔离,登记上报,按相关流程处理。
5、晨、午检工作务必细致认真,做到不漏一人,不留隐患。
6、学校领导班子做好面向教职员工,班主任做好面向学生及家长的关于学校晨、午检制度和要求的宣传工作。
7、晨、午检时间以外,在校人员中有发现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三、工作要点:
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3、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4、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超过37.3度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员,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5、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体温超过37.3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6、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
7、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8、教职员工在工作期间或校外出现发烧、猛烈持续咳嗽等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教师应立即同时向年级部主任或分管部门主任汇报;职员向分管部门主任汇报;食堂工作人员向食堂负责人汇报。并履行请假手续,尽快到医院就诊,并及时通报诊断情况。
三、考核标准:
1、办公室将对各部门不定时抽查,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班主任每次处以 元的负激励,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部门负责人处以 元的负激励。
2、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 元以上的损失。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8146466bc23482fb4daa58da0116c175e0e1e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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