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11 18:45: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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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校园蔓延,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加强学校新冠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我校晨午检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班子成员、班主任、门卫、食堂管理人员、任课教师

二、总体要求:

1、在传染病预防期间,学校每天早晨和中午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情况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所有师生员工必须配合学校排查工作,未经晨午检的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3、师生晨午检情况每日汇总上报,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日一报。

4、如发现有疑似病例,及时隔离,登记上报,按相关流程处理。

5、晨午检工作务必细致认真,做到不漏一人,不留隐患。

6、学校领导班子做好面向教职员工,班主任做好面向学生及家长的关于学校晨午检制度和要求的宣传工作。

7、晨午检时间以外,在校人员中发现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三、工作要点:

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3、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4、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超过37.3度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员,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5、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体温超过37.3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6、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

7、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8、教职员工在工作期间或校外出现发烧、猛烈持续咳嗽等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教师应立即同时向年级部主任或分管部门主任汇报;职员向分管部门主任汇报;食堂工作人员向食堂负责人汇报并履行请假手续,尽快到医院就诊,并及时通报诊断情况。

三、考核标准

1、办公室将对各部门不定时抽查,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班主任每次处以 元的负激励,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部门负责人处以 元的负激励。

2、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 元以上的损失。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8146466bc23482fb4daa58da0116c175e0e1e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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