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项目管理办法》(校研字[2014]12号)

发布时间:2018-09-23 16:16:4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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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文件

校研字〔2014〕12号

关于印发《河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医学部,各院、处、部、室、馆、社、中心、集团:

为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博士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河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河 北 大 学

2014年10月13日

河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最高等级,其水平是衡量一个学校培养质量高低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也是国家高层次拔尖创新型人才的主要来源和科学研究潜力的主要标志。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增强博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激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学术,做出创新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项目,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对博士研究生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的资助,激发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精神,鼓励博士研究生发奋学习、刻苦钻研、潜心从事科学研究,做出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博士学位论文,促进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

第二章 选拔条件

第三条 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项目候选研究生为我校已注册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其中,候选研究生为硕士研究生,其所在专业为我校已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或相近专业,且其指导教师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研究生除外。

第四条 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项目候选研究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科研创新潜能。

第五条 申请项目选题具有学科前沿性,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可能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或对国民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的贡献和应用前景。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毕业,须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并签订报考协议。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7eb1996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586b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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