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张政办明电[2006]28号
【发布部门】张家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7.05
【实施日期】2006.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张政办明电[2006]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5年以来,狂犬病已成为我市一大公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疫情形势相当严峻。经过前段时间的努力,我市狂犬病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仍未达到预期目标,尤其是个别区县的免疫进度缓慢,免疫密度偏低,难以有效遏制狂犬病的传播。为进一步加大全市狂犬病防控工作力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统一思想认识,健全领导班子。狂犬病是人畜共患病,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7a7fef8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a660e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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