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岗位(理、工、医)津贴调控管理办法-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19-05-27 22:43:5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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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大学 (人文社科)科研岗位津贴分配办法

依照学校实行科研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进一步发挥科研岗位津贴激励和导向作用,经反复讨论研究,现就我校各单位科研岗位津贴经费分类调控及岗位津贴发放办法做如下规定。

 

一、科研岗位津贴经费分配原则

科研岗位津贴经费是学校根据各单位科研业绩分配由各单位统筹使用,进行二次分配。离、退休人员以山东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科研成果,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当年度的津贴奖励政策予以兑现。

科研岗位津贴计算范围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励成果、科研经费。科研项目、奖励成果、科研经费部分由人文社科研究院按统计数据计算;科研成果(论文、著作、咨询报告等)实行院(中心等)申报制。20141220日前由单位收集审核后统一人文社科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汇总各单位科研业绩情况,根据本办法认定各单位应得津贴经费数额。

 

二、科研岗位津贴经费划拨计分办法

  1项目和经费

A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等,每项计100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每项计20分;省规划项目,每项计10分;其他实到经费30万元以上的项目,每项计10分。

B项目经费所有纵向按项目经费计算,1万元1分。横向项目按项目经费计算,1万元0.5分。

C项目经费增量:各类立项项目实际到账经费总数,以上一年度经费总数为基数,每增加10万元2

D人均项目经费人均项目经费前三名单位分别加50分、30分、20分。

2论文和学术著作

AScience\Nature发表论文,每篇100;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的成果、收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成果每篇计50分;SSCIAHCISCI以及《中国社会科学》、A类期刊论文每篇计20分;其他CSSCI论文每篇计5分。

BSSCIAHCISCICSSCI论文数量,以度数量为基数,每增加11

C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不含教材),每部计20编著按1/2部专著计算(不含论文集)点校整理古籍30字及以上,按1/2部专著计;以评注、汇评、辑佚、纂集等方式深入加工的古籍整理成果,50万字及以上,按1部专著计

D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被中共中央或国务院采纳或得到国家领导人重要批示项计50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被省部级单位采纳或得到省部级单位主要领导批示项计10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被学校推荐到国家有关部门或山东省委省府,每项5分。

  3、获奖

A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计100分,二等奖计60分,三等奖计30分。

B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泰山文艺奖等省部级奖励,重大成果奖50分,一等奖计40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0分。获得国家奖励办认可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研奖,按同等级省部级奖励计算分值;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学术成果(经学校认定后),参考省部级奖励计算分值。

、科研岗位津贴分配办法

根据项目和经费、论文和著作、奖励成果等统计得分分配科研岗位津贴。

12014年学校分配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岗位津贴768万元;

2、经研究,748.0659万元根据各单位科研统计得分分配;10万元分配给《周易研究》《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杂志(杂志兼职编辑人员岗贴的补助费按每期1万元计入编辑部);9.9341万元作为预留经费存放学校。

注:中文A类期刊以2002年学校期刊分类为依据;奖励中以山东大学为第n完成单位获得的奖励按相应得分的1/n计分,同一成果获得多项奖励的,按最高分值计分,不重复计算;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141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773c11e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3766c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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