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一批行政许可和调整合并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石政办函[2018]5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1.17
【实施日期】2018.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一批行政许可和调整合并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6号),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对应省政府取消的4项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我市衔接取消行政许可2项,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1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市对应落实取消4项。同时,根据近期新修订的国家法律、法规、省部委相关文件,取消6项,合并调整下放14项。为确保取消、合并调整和下放事项全部衔接落实到位,现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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