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10-07 17:29:01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费用管理制度(2016年修订)

为深入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我厂的通讯费报销管理,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报销原则:

1、通讯设备是指各部门的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通讯费用的报销是根据岗位需要所设定的,它体现了岗位的重要性,各部门要严格控制,要本着厉行节约、自律、自谨的方针,不足实报、超支自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报销通信费。

2、领导班子以及各部门负责人移动通信费用在年度预算控制额度内须严格执行路局通信费标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目给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发放通信补贴。

3、各部门加强办公座机电话使用管理,严禁使用办公电话闲谈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拨打各种声讯收费台,一经发现,在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并按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4、凡享受报销待遇的人员,保证24小时开机,不得拒接厂公务电话,否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停止当月通讯费的报销。

5、每月的25日之前办理通讯费用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提供相应运营商开具的统一发票,由报销承办部门统一验证、审核、汇总后,形成《通费报销明细表》(见附件),经经办人、审核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财务部门报销,并区分单位性质在相应成本科目中列支。

6、各部门副科级及以上人员调转时,财务部门应将调转人员本年度通费等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随工资待遇通知书一同转入调入单位。

二、 各科室、部门移动办公电话报销标准:

1、厂长、书记:移动电话200元/月标准,办公电话:240/月

2、(1)副厂长:移动电话100元/月标准;

(2)主管经营副厂长、助理:移动电话180元/月,办公电话:200元/月。

3、部门主任(厂办、人事、材料、财务、技术):80元/月;办公电话:150/月

4、各部门内勤(厂办、出纳、党办、司机班长):50元/月

5、各分厂厂长、经营、销售、维修、生产部门主任由于业务往来较多150元/月;办公电话:200/月

6、外出人员(销售、维修送货员以及业务员)50元/月(可根据每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总额不得超出80元/月 ) 。

注:维修部门外出作业时(市区以外地区),每辆维修车可由部门主任指定一名业务员(维修部门主任一同出差不需要另行指定)当月产生的话费可实报实销。维修部门主任需要在月度通讯费报销清单内如实申报外出天数(参见当月考勤)。

三、 附则

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704613eaa00b52acec7cac0.html

《通讯费用管理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