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职责 - 精选护林员承诺书范文

发布时间:2020-07-14 14:03:3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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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林承诺书

  甲方张国武 公民身份号码

  万春雷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黎明乡汪街村下祁组

  小组长

  乙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黎明乡汪街村下祁组全体村民

  _______,甲方与黎明乡汪街村下祁组签署《附条件林地流转合同》,双方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现为了加强对上述范围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做出以下护林承诺,双方签署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林区概况

  一、林区名称及范围

  二、林区面积(亩)67275亩;

  第二条 管护期限

  乙方管护期限,自2013年 月 日至乙方取得上述范围林地的《林权证》时截至。

  一、对乙方的护林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存在毁坏林地、林木。或擅自进行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和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等情况。

  2、是否存在护林区内砍柴、放牧、放蚕等情况。

  3、是否存在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采割松脂等情况。

  4、是否存在进入护林地区放牧、打猎、采集种子、药材、野生菌和山货野果等情况。

  5、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进入林区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林木种子等情况。

  6、是否存在擅自移动、损坏林业标志和林区工程设施等情况。

  7、是否存在非法征、占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情况。

  8、是否存在乱埋散坟、捕猎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等情况。

  9、是否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内,未经批准野外用火。

  10、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

  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考核乙方的护林工作。

  三、因乙方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1、因玩忽职守,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本责任区森林资源损失的。

  2、对盗伐和滥伐林木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3、擅自同意其他单位或个人进入林区施工、放牧、打猎、埋葬新坟、采割松脂、采集野生菌、采集中药野果等,或不制止、不报告,造成林地林木破坏的。

  4、对本责任区存在的森林火灾隐患,不报告、不采取措施消除,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

  5、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虚作假,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6、违反或不履行合同,经甲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7、在履行合同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8、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

  四、在乙方遵守本承诺书及服从村委会有关护林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乙方集体公共账户支付护林补助。

  一、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约定及服从村委会有关护林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

  二、乙方的主要职责是按照甲方要求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应定期、不定期巡山,应保证日内,巡山一次。同时,乙方应做好书面的巡山记录。

  2、乙方应在日内进行一次与护林区周围单位、农户的积极沟通交流,,广泛宣传、贯彻林业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若有问题的,应及时向甲方及村委会反映。

  3、发现林火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4、做好森林病虫害疫情监测,及时向森防部门报告森林病虫害情况。

  5、接受、服从甲方、村委会等对护林情况的检查,并积极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林业法规的宣传工作。

  6、积极配合森林公安机关做好各类林业案件的侦破工作。

  7、养护好护林区内道路,确保公务车辆的通行。

  三、乙方于护林期间,在管护区域内,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1、毁坏林地、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和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

  2、砍柴、放牧、打猎、放蚕等;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进入护林地区采集种子、采集野生菌、药材和山货野果等;未经批准进入林区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林木种子。

  3、擅自移动、损坏林业标志和林区工程设施。

  4、非法征占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乱埋散坟。捕猎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等。

  5、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内,未经批准野外用火。

  四、乙方在巡护期间,发现有人进行上条所述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直接向乡(镇)、街道林业站和森林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条 护林补助

  一、在乙方如约履行护林承诺的情况下,甲方在约定护林期间,给予乙方村小组护林补助___________元。由甲方分两次支付至乙方村小组集体公共账户

  (开户行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以上护林补助作为乙方集体用款,由村小组组长安排分配。

  二、甲方应在签署本承诺书当日,向乙方村小组集体公共账户支付_______元。余下的补助款_______元,甲方在乙方取得《林权证》,且如约履行护林承诺的情况下,向乙方村小组集体公共账户支付。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依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扣减护林补助款。具体为

  1、林区内存在毁坏林地、林木;他人擅自开垦、采石、采砂、破坏土壤覆盖层的,扣减补助费。

  2、林区内存在砍柴、放牧、放蚕、打猎、采集野生菌、药材、山货野果、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林木种子等情况的,扣减补助费。

  3、林区内存在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采割松脂等情况,扣减补助费。

  4、林区内存在擅自移动、损坏林业标志和林区工程设施等情况,扣减补助费。

  5、林区内存在非法征、占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情况,扣减补助费。

  6、林区内存在乱埋散坟、捕猎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等情况,扣减补助费。

  7、林区森林防火期内,存在未经批准野外用火情况,扣减补助费。

  8、林区内存在其他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依据实际情况扣减补助费。

  四、若乙方违反护林承诺,导致上述范围内林地、林木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照双方的书面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以书面文件形式明确。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村委会留存一份。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张国武 万春雷

  日期

  联系方式

  乙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黎明乡汪街村下祁组

  小组长

  乙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黎明乡汪街村下祁组全体村民

  黎明乡汪街村下祁组村民委员会 签署日期

  护林员管护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护林员的队伍建设,加强我乡森林管护,督促护林员切实履行职责,保护好森林资源,根据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任务目标

  1、护林员负责本管护范围内的林木管护,保证森林资源不遭到破坏。

  2、全年无重大乱砍、盗伐林木案件发生,一般性乱砍盗伐案件要得到有效控制,做到当日发现当日报告,当日处理。

  3、全年无森林火灾。

  4、无毁林开荒、乱占林地、挖土采石现象发生。

  5、无毁林放牧,禁止到林地放牧。

  6、无挖树木、采树种、树叶、树枝现象。

  7、无大面积森林病虫害发生。

  8、无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现象。

  9、护林员管护范围,小地名 面积 亩,四至为,东 南 西 北

  二、护林员管理

  1、护林员管理实行“统分结合、全日制、专业化”管理,原则上要求每周一到村委会报到。

  2、对管护区进行严格管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村委会及乡政府报告。

  3、必须服从村委会和乡政府领导和指挥,无条件地接受调动,配合县林业局和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管护区案件。

  三、考核与奖惩

  (一)村委会对各个护林员的管护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备案,作为护林员奖惩的依据。

  (二)考核方法

  1、护林员每周一准时到村委会报到。迟到扣2分,事假扣5分,无故不来扣10分,累计5次无故不来者解除聘用关系。

  2、在管护区内严禁放牧,对出现放牧现象,未加制止的每次扣20分,累计3次者,解除聘用关系,终止管护合同。

  3、确保管护区内无森林火警,发生森林火警能找到肇事者,并未使林木毁坏者,不扣分;能找到肇事者但使林木遭受破坏的,每起扣20分;不能找到肇事者,每起扣40分。累计发生2起森林火警者,解除聘用关系,终止管护合同。

  4、确保管护区内无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扣40分,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合同。

  5、确保管护区内不出现滥砍、盗伐现象,出现盗伐0.5m3以下、滥伐2 m3以下,抓到肇事者,不扣分;抓不到的扣10分。盗伐0.6—9 m3、滥伐1—19 m3的能抓到肇事者不扣分;抓不到扣40分。盗伐2 m3以上、滥伐20 m3以上的能抓到肇事者扣20分,抓不到的扣30分,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管护合同。

  6、坚决制止在管护区内进行非法采石、采砂、采土、毁林开荒等破坏林地行为,对未发现或发现未加制止和未上报的扣30分,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管护合同。

  7、因护林员自身原因引起群众上访被查证情况属实的,每次扣20分。

  8、出现监守自盗现象,扣40分,解除聘用关系,终止管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村每年召开一次护林员总结表彰大会,对管护先进工作者,优秀护林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此责任书自二0一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一式三份,村委会和护林员各一份,上报乡政府一份备案。

  村委会_________ (公章)

  主 任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村护林员_______(签字)

  护林员管理办法细则

  (一)森林防火考核标准

  1、在重点森林防火期,护林人员要按照《防火预案》的要求,到指定的防火地段或区域坚守或巡逻。

  2、佩带袖章或其他护林防火标识,保持通讯(包括对讲机)畅通。

  3、对当地农民生活、生产用火行为及时报告管理处防火值班人员登记。

  4、对山上游园人员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止。

  (二)环境卫生检查和考核标准

  环境卫生结果的评价设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每个环境卫生检查段的考核标准由四个主要因子组成○1道路检查台阶路面是否洁净,路两边地上和树枝上有无纸巾、塑料制品或其它固体垃圾;○2座椅检查游人驻足地和座椅周围(特别是下方)是否洁净,是否有纸巾、烟头、水果皮、瓜子壳、包装袋等其它固体垃圾;○3垃圾桶检查垃圾桶是否及时清理,垃圾桶内的垃圾物是否达到或超过容积的一半;○4清扫间隔时间通过地面的清扫痕迹和询访游客等方式,检查责任人是否严格按照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全面认真清扫一次以上,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每天认真全面清扫两次以上的规定执行;⑤临江面垃圾和步行道两边杂草一月清理一次。

  2、以上五个考核因子,全部合格者评定为好,其中一项不达标评定为合格者,其中两项或两项以上不达标评定不合格者。

  三、管护职责及管护人员条件

  1、成立护林环卫队,暂定名额五名,其中设队长、副队长各1名,队员若干名(包括巡逻员),队长由护林环卫员推选。队员在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队长对其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同时,成立护林环卫检查组,由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员和队长或队员组成。

  2、队长的职责是○1在做好本责任区环卫护林工作的同时,督促其他队员做好本职工作;○2与管理处人员一起例行每星期的卫生和防火检查;○3积极协助和完成管理处交付的其它工作

  3、巡逻员职责负责全路段巡护,发现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管理处,发现非法行为要按要求及时上报。

  4、段(片)护林环卫人员的确认。个人申请,管理处确认,并与管理处签订《磨基山森林公园护林环卫承诺书》后生效。

  5、各段(片)环卫护林人员每年一定。各段(片)护林环卫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且无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护林环卫工作的疾病。

  四、管护考核及奖惩

  (一)环境卫生的考核

  1、设立绩效工资,市民对卫生情况不满意而投诉,或出现脏、乱、差被媒体曝光,经查实后,扣除对应管护人员当月绩效工资和对应年终绩效额度。

  2、护林环卫检查组每周不定期对各段的卫生防火情况进行一次以上的检查,并做好原始记录,一次检查为不合格将被提出警告。

  3、环卫护林检查组由管理处相关责任人与护林环卫队队长组成,涉及对队长责任段的检查,队长应回避,由管理处另派另护林环卫队员参加。

  4、护林环卫检查组每月召开一次由护林环卫队全体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通报当月检查情况,确定奖惩兑现,会上对队长合格或不合格进行评定,不合格超过半数以上,扣发队长当月绩效工资和对应年终绩效额度。

  5、护林环卫队员应忠于职守,扎实有效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连续三月扣发绩效工资或全年累计六个月以上扣发绩效工资的,应做辞退处理。

  6、处财务凭每月检查的原始记录表计发护林环卫队人员当月工资,每月初发放上一个月工资。

  (二)森林防火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当班期间没有按照规定佩带袖标或防火工作标志、通讯不畅通、不在防火岗位、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制止和消除、自己在岗位上吸烟等问题,第一次提出警告,连续三次发现将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工作期间饮酒,第一次提出警告,连续三次发现将解除合同。发现火警不及时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和对应年终绩效额度;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扣发当月绩效和年终绩效。

  2、护林环卫队员要加强对自己责任区域内的防火巡查工作,对第一时间到达火情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的护林环卫队员一次奖励100元;跟随护林环卫队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积极扑救的其他人员(《森林防火条例》中规定老、弱、病、痴、幼等不能上山扑火的人员除外)每人一次奖励50元;非本单位护林人员发现火情积极扑救的一次奖励200元

  3、护林环卫队员负责的森林防火责任区全年无火警火灾,和卫生检查无不合格,计发当年绩效。

  4、在管理处注册的义务扑火队队员参与灭火,每人一次奖励50元。

  护林员目标责任书

  XX乡XX年护林员防火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我村森林无火灾,切实做好我村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乡政府及上级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特订立以下防火责任书

  一、村名 。

  二、协助村乡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悬挂森林防火等级警示牌。

  三、在森林防火期内,特别是在冬至、春节、元宵、清明节前后等三级以上火险天气及林业生产用火较多季节,要特别加强巡山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做好每日的巡山记录,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登记,并报乡镇主管领导。

  四、在森林防火期及清明节期间,负责对所有进山人员进行登记,严格控制上坟烧香、点烛、放鞭炮,制止违章用火。当制止无效时,必须立即报告村委会及乡森林防火办公室。

  五、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扑救,并马上报告所在村委会及乡森林防火办公室。

  六、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及乡政府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及时提供线索及证据。

  七、责任追究

  (一)凡因森林防火思想不牢固、玩忽职守而造成进山及野火人员失林火的;

  (二)因徇私舞弊对失火肇事知情而不报、不提供证据的;

  (三)不配合森林公安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村里立即停止其护林员资格,并扣发一定数量的护林工资,情节严重的报上级及至司法机关处理。

  八、以上责任书一式三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乡森林防火办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护林员(签名)

  年 月 日

  护林员承诺书

  XX乡XXX年

  授 责

  接 责

  护林员防火目标责任书 授责单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人 人

  护林员责任书

  责 任 书

  保护森林、人人有责,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防火管理责任到位,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街道的要求,特签定森林防火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 护林员实行划块负责制,保证在负责的片区内不发

  生森林火灾、火警、火情。

  二、 护林员要严把森林防火关,必须做到山有人管、林

  有人护、责有人担,保持清醒头脑,严格森林防火。

  三、 要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烧荒、焚烧农作物和废弃物

  料、枯枝落叶等陋习,杜绝各种火源进山,一旦发觉从严处理。

  四、 因责任人工作不利,玩忽职守,造成火警、火灾且

  损失重大的解聘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委员会

  护林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6d1824f1b2e453610661ed9ad51f01dc3815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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