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高技能人才赴国外进修培训预报名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大人社发[2017]19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1.24
【实施日期】2017.0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高技能人才赴国外进修培训预报名的通知
(大人社发〔2017〕19号 2017年1月24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帮助高技能人才拓展视野、提升水平,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大委发〔2015〕8号)精神,今年我市拟派遣120名高技能人才赴德国、比利时、新加坡和日本等国家进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对象
预报名对象须为税务登记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中,从事一线工作、具有进修相关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中具有进修相关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实习指导教师,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学科领办人或各科(系)主任,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获得市级技术能手以上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二、进修专业
进修培训专业分别为轴承制造生产加工管理技术、港口相关专业技术、职业院校实训教师教学提升培训、制造生产加工管理技术(具体进修专业及对应职种详见附件1)。
三、实施机构和进修时间
大连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具体承担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的实施工作。2017年度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将分4-6个批次进行,每批10-40人,时间约15-30天。
四、培训费用
进修培训费用预计每人3.6-5.8万元(实际金额以大连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确认金额为准),采用先缴后补的方式,先由所在单位全额垫付,市财政按照每人(次)不超过总进修培训费用的85%给予最高3万元的资助。进修培训结束后,选派单位凭市人社局《资助高技能人才赴海外培训意见书》、相关培训专业《培训结业证书》和缴纳进修培训费发票复印件到市人社局申领,由市人社局拨付给培训对象所在单位。
五、组织申报
进修遴选对象为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的实习指导教师的,由单位申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遴选对象为企业的,由单位申报,单位所在地区人社局审核推荐。市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评审选定人员。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大连市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申请汇总表》(附件2);
(二)《大连市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申请表》(附件3);
(三)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职业院校办学许可证或批文复印件;
(五)《培训承诺书》(附件4)。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好职业院校、企业和公共实训机构高技能人才的推荐工作。各单位要严把人选质量关,重点从企业一线挑选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业绩突出的技能型人才,切实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要重视培养对象的跟踪问效,实现培训成果的有效转化。要加强外事纪律教育,树立中国现代技术工人的良好形象。
各单位申报材料于3月2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刘楠,联系电话:88139073,电子邮箱:rsjnjc@163.com,企业职业培训专干请加入大连企业职业培训QQ群:220811101(申请时注明单位和姓名),及时接收相关通知。
附件1
高技能人才进修专业内容一览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68b9f9b77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89.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