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评选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激发员工工作激情,鼓励员工爱岗敬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核心价值观塑造,培养广大员工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在广大员工中树立标杆和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员工共同学习提升。为规范企业先进评选工作,逐步推动组织健康稳定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含分子公司)及全体基层员工,包括各班组、车间(厂、区)和研发、营销、综合服务系统及一线员工。
第三条 评选原则
1、一线员工优先原则。除最佳教练奖、最佳管理分享奖等奖项外,其他奖项原则上不鼓励部长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申报。
2、事实及成果举证的原则。任何单位、个人申报和宣传的资料,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事实、数字和成果为评奖的依据,避免过多定性化描述,否则视同无效。
3、公开、透明的原则。奖项的申报,可以由个人申报、通讯员申报等多种方式(原则上不再采用上级申报的形式);同时申报材料从年初即可开始受理,内容可随时更新,并在公司OA企业文化一栏中公示,事迹突出者将在明珠人报上宣传。
第四条
一、成立集团先进评选管理委员会
评选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集团先进表彰工作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修改集团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机构设置如下:
1、委员会主任:总裁、副总裁
2、评选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原卫平、郭小萍、谢建辉、阮继红、王阳、兰小凤
3、评选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各中心总监或中心指派代表
4、评先员工代表:由后勤和一线员工代表2人以上组成
5、评选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为:总裁办
二、集团评选管理委员会相关职责
1、委员会主任:负责集团总体评选方案、费用、结果的审批。
2、评选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负责《先进评选管理办法》方案的讨论和审议,负责对先进申报人员按本办法参与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确定。
3、评选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负责牵头和推动委员会进行日常集团各类先进评选及表彰工作的开展;负责先进事迹的收集、宣传、以及先进申报材料及评选数据的汇集整理、材料初审,组织委员参与评审、表彰。
4、评先员工代表职责:广泛搜集了解广大员工对评先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员工参与评先工作,监督整个评审过程的公正公平性。
第五条 评选项目、范围、标准、名额及费用:
第六条 以上先进申报需符合以下基本入围评选条件:
1、集体申报评选条件:
1)该中心成立运行至少1年以上;(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各单位重点KPI指标);(企管中心审核)
3)部门员工全年出勤率达98%以上;(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4)部门人力、财务成本及费用控制率达标;(人力资源中心、财控中心审核)
2、个人申报先进评选条件:
1)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2)遵守考勤纪律,全年总出勤率在98%以上;(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3)季度、年度个人绩效无C或D;(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4)无严重投诉、违纪事项发生;(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3、具有以下任意一项即“一票否决”:
1)经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处罚、通报批评、处罚1次以上的集团体或个人;
2)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
3)中心部门有重大安全和工伤事故事件发生;
4)申报先进集体/员工申报材料不全及无事实案例举证说明;
第七条 评选流程:
第八条 本办法自集团总裁签字批准之日起开始生效执行,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成都市明珠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评先 管理 办法 共印一份
呈报:集团正/副总裁、集团常务副总经理
抄送:各中心、分公司及OEM工厂、供应商 ,党工/行政部OA公告并存档
成都市明珠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2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61c773e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b38e6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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