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思路与举措

发布时间:2019-07-18 09:29:0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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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思路与举措

作者:王双 董微微

来源:《求知》2019年第02

        20191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京津冀三省市视察并主持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对新阶段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战略部署。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重大国家战略。实施5年来,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然而,京津冀协同发展仍存在着城市群内部中小城市之间发展差异较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存在压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等问题,亟待通过进一步优化城市群结构体系、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基础设施领域深度合作、实现生态环境的共治共享、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等加速京津冀协同进程、夯实京津冀城市群建设基石。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面临的问题与障碍

        1.京津冀城市群的城市体系结构不合理。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以城区常住人口为城市规模划分依据,京津冀城市群内常住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保定、石家庄4个,人口在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4个,为邯郸、唐山、沧州、邢台,人口在300万到500万之间的大城市5个。京津冀区域整体功能布局不够合理,保定、石家庄两个次级中心城市的发展水平与京、津之间的差距较大,两市生产总值之和为北京的40%、天津的56%,两市人口规模总和与北京相近。同时,特大城市与大城市的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处于较低水平,城市网络发展需进一步完善,其辐射带动力仍需进一步强化。中小城市的支撑功能相对较弱,制约了对区域内产业、人才和资源的承接能力。京津冀都市圈尚未形成合理的劳动力分工与市场分工的多中心城市结构体系。

        2.城乡之间、农村之间差距显著。京津冀地区二元经济特征明显,城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一般认为,城乡收入比达1.4∶1,则城乡关系为最优状态。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约相当于京津的48.95%75.5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约相当于京津的53.14%58.33%。从京津冀大区域城乡差距来看,河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相当于京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32%,城乡收入比达4.8∶13.1∶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5d6aee0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b373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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