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房地产税开征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17-06-05 23:32: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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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房地产税开征的必要性
作者:黄强
来源:《商情》2014年第45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的提高,房价不断上升,住房作为居民最基本的需求,如今却无法得到基本的保障,在2011年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也对房价的控制没有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有必要开征房地产税。本文从房产税与房地产税的区别出发,认为开征房地产税可以防止投机行为,抑制房价的过度增长、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体系、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分配。但在开征房地产税时,还必须考虑两点因素。

        【关键词】房产税 ;房地产税 ;地方税体系 ;公平分配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对房地产税的改革,是当代财税改革一环重要环节,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829日表示,税制改革是今年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方面,其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房地产税相对于房产税而言,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既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种外,还包括整个房地产开发、交易、保有全链条中各种税之外的费。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看,房产税主要是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也就仅对房产的余值或租金收入进行征税,并未对土地进行增税,产权所有人所承受的税负仅为房产的余值或租金收入。而房地产税是对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进行征税,产权所有人承受的税负不再是只有房产的余值或租金收入,而是将原本由开发商承担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转由购房者承担,加重产权所有人的购房成本。

        我国房产税开始征收是在1950年,经过几次修订,在1986年国务发布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的提高,房地产市场兴起,房价不断的上升。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度增长,在20111月上海、重庆作为试点城市,实行房产税改革,扩大征税范围,突破了向非经营性用房征税。但从2011年试点到现在,已经3年多,房价却没有得到抑制,相反却暴露出房产税的诸多问题。对此,有必要进行房产税改革,推进房地产税征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5b3ae1d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3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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