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安全小常识

发布时间:2012-04-21 11:19: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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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安全小常识

按照水利部、卫生部200411月《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规定,农村饮用水安全评价分为安全基本安全两个等级,主要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4项指标组成,其中任何一项达不到基本安全标准即为饮水不安全。

1、水质方面: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为安全,基本符合的为基本安全。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或供水规模在1000m3/d以下的集中供水工程及分散式供水工程,水质标准可适当放宽,水质是确定饮水是否安全的重要指标,国家对此有明确规范。如某个村可能对本村水质是否达标不能确定,要由卫生防疫或水质监测单位进行化验,拿出科学依据。如因水质问题已影响到村民的身心健康,如氟斑牙、氟骨病或其他病症,也可以出示相关证据。

2、水量方面: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为安全,不低于2040为基本安全。主要指村民生活用水,包括餐饮用水、洗涮用水和散养禽用水,以人为单位计量。国家规定,我区的农村生活用水为每人每天不少于30公斤为基本安全。如某村有水源但不能保证每个村民每天30公斤的供应水量,可确定为饮水不安全。

3、用水方便程度方面:无自来水入户的村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超过20分钟为不安全,大体相当于单程水平距离800,或垂直距离80的情况,这种情况多发生在西部山区,如到村外拉水或村中集中供水点拉水的;平原地区无自来水入户的。农户多有自备水井,不属于不安全范围。简单说是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或者人力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垂直距离不超过80为安全。

4、水源保证率方面:上面讲的水量不达标的主要原因就是水源保证率低,但每天还能供应少量用水;水源保证率低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干旱年份有30天以上的时间段内断水,水源供应没有保证。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OO年三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59f3c0a844769eae009ed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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